5月1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在北京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答記者問時表示,下一步,會著力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推動中國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進一步強化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開展碳核算,穩步推進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同時發展碳金融,以市場化的方式實現控碳減排。
陳雨露表示,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也取得了重要進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部分金融機構已經試編制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并且試點開展了碳核算,為未來適時在全國推廣積累了經驗?!短冀鹑诋a品》綠色金融標準已經正式發布。
多名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環境信息披露還沒有統一標準,國際上其實有各種披露標準,包括國際倡議,負責任銀行,赤道原則等。建議充分考慮我國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治理的積極性,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披露框架。對于不同體量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應當秉持“因行施策”的原則。
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披露框架
2017年12月,包括工商銀行、興業銀行、匯豐銀行等在內的中英10家金融機構共同參與了環境信息披露試點項目。
2021年,人民銀行正式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業標準,從治理結構、政策制度、產品與服務創新、風險管理、風險量化、環境影響等方面對披露內容提出建議。
據央行公開信息,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200余家金融機構已試編制環境信息披露報告,并且試點開展了碳核算。
湖州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自2018年起開始探索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由點及面、分層分類逐步深化披露試點。2022年,湖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已啟動環境信息披露工作。
基于目前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還沒有統一標準, 那么披露報告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和指標?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汪惠青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應包括金融機構對環境相關議題的管理框架、針對氣候變化相關風險開展的評估和管理架構、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情況、綠色金融相關研究及創新、綠色金額績效、綠色運用情況等。
興業銀行綠色金融部總經理助理陳亞芹向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從興業銀行自身實踐看,自2010年以來已連續12年開展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工作,主要涉及三大披露維度:公司治理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綠色金融業務,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赤道原則實踐),圍繞三大維度進行定性和定量披露。
對于未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趨勢,陳亞芹建議充分考慮我國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和全球治理的積極性,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披露框架。例如,結合環保法律法規和重點區域污染防治政策落實工作開展披露,結合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內容進行對標披露,結合產業部門對重點排放產業要求、環境權益交易(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等)實際量化披露信息等。
不同體量金融機構分類披露
《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明確覆蓋商業銀行、資管機構、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四類機構,為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打下了基礎。
不同金融機構如何編制自身的環境信息披露報告?
“根據湖州的實踐,因為不同類型的銀行業務結構不同,在環境信息披露當中,在經營業務過程當中,涉及的環境風險也不同?!鄙虾=鹑谂c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向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因為各個地區業務結構不一樣,各不同類型銀行的業務復雜性不同,披露要求也會有差異。
曾剛建議,大型銀行要根據自身情況強化特定問題分析,通過信息披露強化金融機構的責任擔當。若中小型銀行業務相對簡單,可套用相應環境信息披露標準模板。
在陳亞芹看來,目前金融機構編制環境信息披露主要包括披露能力待提升、所需方法和數據待完善等局限。由于不同機構的關注方向和技術指標差異,披露維度的一致性和定量數據的可比性不足,環境測算和分析能力有待提升。
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哪些難點需要突破?汪惠青認為,從目前的實踐來看,金融機構缺乏開展環境信息披露的內生動力,需要通過監管、引導等方式提高金融機構對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
此外,目前國內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缺乏統一標準,質量參差不齊,導致金融機構難以獲得全面的環境信息,在進行風險評估、監測和披露的過程中面臨困難,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的表現。
碳核算是環境信息披露的基礎
企業的碳核算數據和方法是金融機構開展氣候風險評估、壓力測試、環境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工作的數據基礎,碳核算數據的質量會直接影響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表現。
“企業的碳核算很重要,銀行不光要核算自己的碳排放,還要核算客戶的碳排放,評估客戶的環境風險,這也是最困難的一點。會涉及未來客戶的減排信息,又涉及轉型金融中的貸款評審依據,所以銀行客戶也就是企業的減排效果如何,是一個比較有挑戰的工作?!痹鴦倢?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
曾剛進一步解釋,碳賬戶的建立對未來實現企業減排非常有幫助。尤其轉型金融,要支持這些高排放的企業,所以企業需要建立相應碳賬戶,然后對減排情況進行評估,進行相關風險的監控。這個對銀行的能力要求是比較高的。其實,最難的還是在業務層面環境風險的評估,這需要較長的過程,很多方法也是需要長期探討的。
汪惠青建議,金融機構一方面是要重視基礎方法學的研究,通過開展碳核算相關方法的研究,探索開發適合金融機構自身的碳核算方法學。并據此開發具有可操作性的碳核算工具,以緩解當前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面臨的基礎數據缺失問題。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加快碳數據庫建設,盤活和利用好現有數據,積極整合官方數據資源,擴充數據獲得渠道并主動進行搜集、整合、校對工作,提高基礎數據的有效性,并積極推動金融業環境信息披露數據監管和共享平臺的搭建工作。
近年來,金融機構紛紛布局碳金融領域,豐富了市場參與主體,但當前中國碳金融市場尚處于發展初期,各項制度有待完善。
今年4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碳金融產品》,明確提出了4項金融行業標準,進一步規范了碳金融產品的發展。
《碳金融產品》標準在碳金融產品分類的基礎上,制定了具體的碳金融產品實施要求,引導機構開發、實施碳金融產品,有序發展各種碳金融產品。
如何通過發展碳金融,以市場化的方式實現控碳減排?陳亞芹認為,碳金融最重要的功能是要為企業或個人的碳資產實現保值增值,并增加其流動性與可變現能力,從而體現控碳減排的市場價值。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圍繞碳市場、碳資產開展碳金融領域的產品創新,打造碳金融綜合服務解決方案,是推動市場化方式實現控碳減排的重要手段。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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