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在上周六發布了一份新聞稿,稱加密貨幣不是 “合法支付工具”,不遵守2011年的匯率法案,也不是印尼共和國發行的。
“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境內進行的金融交易,必須與印尼盾一致,”《貨幣法》指出。
因此,該行表示,不允許相關公司進行虛擬貨幣交易。
央行聲明:
“正如印尼銀行第18/40/PBI/2016關于執行支付交易處理和印尼銀行第19/12/PBI/2017關于金融技術實施的規定。印尼央行禁止所有的支付系統運營商 (包括當事人, 切換運營商, 結算運營商, 最終解決運營商, 發行人, 收購者, 支付網關運營商, 電子錢包運營商, 轉賬運營) 和相關金融技術運營商, 銀行和非銀行機構, 使用虛擬貨幣交易?!?BR>但是該警告并未提及加密貨幣交易場所。
在此之前,該央行在2017年12月初披露,考慮出臺新的監管規定,從2018年起禁止比特幣交易。
印尼央行在其最新警告中稱,買入、賣出或交易加密貨幣都面臨“高風險”,因為它們“高度不穩定”,而且沒有得到當局或標的資產的支持。
該報告寫道:“這意味著虛擬貨幣容易受到泡沫的影響,容易被用于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因此可能會影響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并對社會造成經濟傷害?!?/P>
隨著新通知的出臺,印尼央行加入反對加密貨幣的行列,包括英國,印度、俄羅斯和其他一些國家最近都在警告投資者和交易員其加密貨幣存在的風險。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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