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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科技監管:支持創新與防范風險之間的平衡術

            魏迎寧 來源:清華金融評論 2018-01-19 09:32:50 保險 監管 金融科技
            魏迎寧     來源:清華金融評論     2018-01-19 09:32:50

            核心提示保險科技概念的外延比互聯網保險略大些,保險科技更強調保險機構的主體地位,更強調是在保險活動中運用的科技。

            保險科技監管:支持創新與防范風險之間的平衡術

              2013年被稱為中國互聯網金融的元年,第三方支付、P2P、眾籌、網絡理財等借助互聯網技術的新型金融業態爆發式增長,一度被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以e租寶為代表的金融風險很快顯現,監管出臺一系列政策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整治?;ヂ摼W保險也在2013年前后爆發式增長,由于保監會早在2011年9月就發布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對互聯網保險做出規范(當時主要是保險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銷售保單),2015年9月又在修訂該辦法的基礎上及時發布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對互聯網保險采取較為嚴格的監管措施,互聯網保險業務沒有發生大的系統性風險。

              保險科技概念的外延比互聯網保險略大些,保險科技更強調保險機構的主體地位,更強調是在保險活動中運用的科技,包括互聯網、移動通信、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還包括基因、遙感、VR、AR等其他技術。對于保險業而言,互聯網不僅是新興的銷售渠道,隨著信息技術的進一步運用,保險產品、服務、商業模式都將發生深刻的變化,甚至是顛覆性的變化。而監管一般是對既有行為、活動、現象的規范,出現某種行為、活動、現象之后,才會考慮如何進行監管,所以監管總是相對滯后于實踐。面對日新月異的保險科技創新,監管機構需要在創新和風險兩方面尋求平衡,既要支持創新,又要防范風險。保險監管的具體措施是以監管原則為指導制定的。具體的監管措施和要求可以經常調整,但監管的基本原則相對穩定??傮w而言,對保險科技監管的基本原則,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統一監管

              統一監管就是對傳統保險與創新型保險的統一監管,這是保險科技監管的首要原則。統一監管原則有三方面含義:

              一是創新型保險活動應當納入監管范圍。在傳統保險環境下應當納入監管的活動,運用互聯網等技術采用創新形式的保險活動仍應納入監管。比如,在傳統保險環境下應當事先取得許可或禁止的,運用互聯網等技術之后,仍應事先取得許可或禁止。舉例而言,在傳統保險環境下經營保險業務必須經過批準設立保險公司,代理銷售保單必須取得保險中介資格,運用互聯網技術經營保險業務、銷售保單也是如此,不能游離于監管之外。一定要防止本來在線下被禁止的行為,改為在互聯網上進行就成為合法的這種情況的產生。因為如果對于運用互聯網技術的保險活動不進行監管,風險可能更大,危害后果也更為嚴重。P2P就是一個教訓,一些P2P平臺以網絡借貸為名建立資金池,實質是非法集資,由于沒有及時把P2P納入監管,釀成了風險。創新型保險與傳統保險雖在形式上有差別,但互聯網保險的本質仍是保險,應當納入監管。這是順理成章,應有之義。

              二是法律法規對傳統保險業務活動的要求,不能因運用科技手段而改變或降低。比如《保險法》對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說明義務的要求,保監會對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要求(被簡稱為“雙錄”,2017年11月1日開始執行)等。運用互聯網等技術之后,保險公司相關行為達到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標準應該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三是應對傳統保險和創新型保險制定統一的規則體系。傳統保險與創新型保險理論上很好區分,但在實踐上很難將二者截然區分。比如,保險公司委托互聯網中介代理銷售保單,在中介機構網站注冊的營銷員向客戶推銷,推銷成功后,從網上把相關信息提交給保險公司。從保險公司看,屬于網絡銷售,但實際上介入了傳統的營銷模式。如果對傳統保險與創新型保險分別制定兩套并行的規則,很可能出現監管套利行為。所以應當對傳統保險與創新型保險制定一套統一的監管規則。在統一的監管規則體系中,可以對創新型保險做出一些必要的例外規定。這就是說,如無例外規定,創新型保險要與傳統保險執行同樣的規定。保監會發布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已體現了統一監管原則。例如該《辦法》規定:“保險機構應保證互聯網保險消費者享有不低于其他業務渠道的投保和理賠等保險服務”,“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薄暗谌骄W絡平臺經營開展上述保險業務的,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钡谌骄W絡平臺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就意味著納入監管范圍,互聯網保險消費者享有不低于其他渠道的服務,就意味著對互聯網保險的要求與傳統渠道一致。

              二、依法監管

              依法監管本來就是保險監管的基本原則,對于創新型保險也應貫徹依法監管原則。保險科技創新的動力來自于保險機構和科技公司,而非來自于監管機構,監管機構的職責主要是允許創新、支持創新。保險業務經營是一種民事活動,其基本原則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只要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就是允許的。對于保險科技,監管機構應當時刻關注,如果把某項新技術運用于保險業務,銷售渠道、產品、商業模式發生變化之后,只要仍然能夠符合法律和監管的各項要求和標準,就不必禁止,不必采取監管措施,也就意味著允許,不會阻礙創新。比如UBI汽車保險和按天支付保費的汽車保險,雖然與傳統的汽車保險差別很大,但并沒有直接違反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應當就是被允許的。當然,如果發現某種新技術的運用,其后果不符合法律和監管的各項要求和標準,會造成風險或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監管機構就應當對此做出禁止性規定。

              保險公司的傳統業務是通過分支機構經營的,設立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可以就近提供服務。而運用互聯網之后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在網上是零距離,不存在空間上的遠近,所以《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保險機構總公司建立統一集中的業務平臺和處理流程,實行集中運營、統一管理?!苯贡kU公司分支機構建立互聯網保險業務平臺所體現的,就是依法監管的原則。

              三、例外規定

              《保險法》以及保監會制定的監管規則,其制定時默認的場景是傳統保險:投保時,銷售人員面對客戶進行講解,同時也對客戶提出詢問,投保人要填寫紙質投保單,保險公司出具紙質保險單;理賠時可以電話報案,由理賠人員到現場勘察定損,被保險人提交各種紙質證明單證,辦理索賠手續。這些以傳統保險為場景的規定,遇到創新型保險,如何執行可能會發生疑問。比如《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內容?!薄皩ΡkU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边@里所說的投保單、保險單、其他保險憑證,都是指紙質的印制單證。在互聯網上銷售保險產品,當然基本上都是采用保險人的格式條款,但保險單也可以是電子的,如果投保人有需求,也可以出具紙質保險單。在這一過程中,電腦或手機屏幕頁面上出現的保險條款、關于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提示和說明,并不是在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做出的。此外,人壽保險單的質押、轉讓,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也有很大區別。其實,任何一般性的規定都可能遇到特殊情況,如果不做例外規定,執行就有困難或不合情理。比如《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边@是一般性的規定。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創造勞動收入,其死亡不會使家庭經濟收入減少,而同時又有可能誘發道德風險。而中國的傳統是,父母往往愿意為子女購買人身保險。所以《保險法》又做了例外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彼?,對于以傳統保險為默認場景的各項監管規則,如果在互聯網場景下執行遇到困難,可以做必要的例外規定。當然例外規定應盡可能減少。

              四、允許風險可控前提下試驗

              在統一監管規則體系下,為了平衡創新和風險,中國可以借鑒國外的“監管沙盒”模式:金融機構或科技企業把某種創新型的營銷方式、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在現實生活中進行試驗,如果與監管規則有抵觸,可以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請,經監管機構審查,認為消費者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護,風險可控,就會批準其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進行試驗,同時允許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監管規則。中國保險監管的實踐中雖未明確提出“監管沙盒”的概念,但也采用過類似做法。

              五、推廣成熟的先進技術

              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保險業運用之后,隨著實踐的進展,某些技術的運用已經相對成熟,監管機構可以適當修訂有關規定,推廣先進技術的運用。比如,早期保險公司向監管機構報送監管報表,是紙質的打印文件,現在則一律傳輸電子數據。交強險原來要求車主駕駛機動車輛時要攜帶紙質保單,并在車窗上粘貼保險標志。從現在的技術條件看,可以改為電子保單,向車主的手機發送一個二維碼,交警掃描二維碼就可以明了投保信息。另外,交警輸入車牌號也可以很快查詢到車輛的保險信息。假設一張交強險保單的印制/打印/郵寄成本是20元,全國有上億輛機動車,每年可節省幾十億元。因此,保險監管機構推廣成熟的先進技術,是對保險科技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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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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