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北京上海兩地同時發布抗疫期間幫助企業解決困難、渡過難關的政策,從返還失業保險、延遲社保繳費等方面采取措施,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北京還特別提出,對于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公司債兌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將指導其用好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相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動性危機,渡過難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到了關鍵時刻。為進一步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北京市政府出臺19項措施。其中,在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解決經營困難方面,文件提出,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于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7月底。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
上海市提出的企業減負新政中,明確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上海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允許受疫情影響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在疫情結束后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
此外,上海市還提出了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從今年起將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費予清介紹,預計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措施,在2020年將會有約14萬家用人單位受益,減負約26億元;實施、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措施,當年度將為本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
北京市文件中還回應了廣大租戶對于減免租金的呼聲,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唐建偉表示,預計后續政府還會從財稅和金融等方面繼續為企業提供支持。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則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短期內疫情對中小企業的沖擊較大,這些措施有利于幫助尋求企業拐點,帶動經濟回升。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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