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外省市互聯網(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在京開展線下業務的風險提示》。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近期,發現部分外省市互聯網(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與第三方助貸公司合作在北京市變相開展線下業務,存在不當營銷宣傳、轉移責任等風險隱患,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
根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銀發〔2019〕316號)相關精神,外省市互聯網(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在北京市開展線下小額貸款業務。
對于此類行為,一經發現,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將采取相應措施,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公司注冊地監管部門。
同時,為保護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再次提示社會公眾不斷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謹慎參與此類金融行為,以防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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