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電商平臺創始人馬云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炮轟中國金融監管,認為金融監管阻礙了金融創新,引發社會熱議。馬云是義正辭嚴痛心疾呼,還是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金融監管是指中央及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對金融業以及從事金融活動或干預金融活動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我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金融快速發展的同時,金融制度和環境薄弱,金融風險正在累積。應立足國內實際,借鑒國際經驗,不斷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促進金融健康發展,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最大程度維護公眾利益。
格林斯潘說過,“如果經濟不斷地在運轉,那就監管”。金融監管是為了彌補金融市場失靈和缺陷,促進金融穩健運行和公平競爭,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公眾特別是存款人利益,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金融是一個充滿各種風險的特殊行業,它既可能給公眾帶來收益,促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也可能引發危機,導致破產倒閉,給全社會帶來巨大損失。從歷史和國際經驗看,如果一國爆發金融危機,往往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資源進行救濟,最終成本由全體公民承擔。
就像紅綠燈,表面上影響駕駛人開車速度,實際上對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公眾出行便利帶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沒有紅綠燈,城市交通會很可能會癱瘓;如果沒有金融監管,金融運行和創新將難以持續。那些抱怨紅綠燈的人,往往是經常違章、不愿遵守交通規則的人。而無視金融監管的人,往往是漠視金融風險、不尊重金融規律的人。良好的金融監管并不會妨礙金融創新,反而為金融創新和金融穩定提供保障。所以,加強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十分必要。
我國現階段的金融問題具有極大的特殊性。在“三期疊加”的背景下,我國金融業經過一段時期的高速發展,產生和積累了一定的金融風險。從宏觀層面看,存在高杠桿和流動性風險,比如信用過快擴張,企業和個人過度負債。從微觀層面看,主要是是中小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平臺的風險。此外,還存在影子銀行和違法犯罪風險。特別是,隨著大量互聯網公司進入金融業,部分公司違規控制多家金融機構,部分公司無視紅線肆意擴張,金融風險隱蔽性、復雜性和傳染性更強。
2017年以來,特別是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后,我國采取全方位措施加強金融監管。
首先,堅持“自我革命”,開展金融亂象整治。金融管理部門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監管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大力整治金融業市場亂象,取得明顯成效。在實踐中,監管部門連續開出巨額罰單,加大對違規違法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處罰力度,如對“僑興債”違約事件中的金融機構處以罰款超過20億元;對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團等“惡性腫瘤”,相關部門更是毫不手軟,果斷出擊,如對包商銀行、安邦保險集團等實施了接管和處置。
其次,破除“短板效應”,力求形成長效機制。在亂象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后,2018年來,強監管、嚴監管的政策措施更加深化、細化,通過出臺包括資管新規、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等規章制度,不僅加大對金融業具體業務的約束,更加重視完善制度辦法,形成長效機制。一方面,通過加強制度建設,為加強監管提供制度支持,防范于未然;另一方面,鞏固前期整治成果,推動金融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同時,有利于形成穩定的預期,加強對市場的引導。
當然,我國金融監管也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
從監管模式看,以分業監管、機構監管為主的模式,存在監管空白和監管漏洞,對跨市場、跨行業、跨領域的交叉性金融風險防范不足。從監管對象看,存在非對稱監管現象,對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的行為監管偏少、偏軟。盡管開展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但P2P網貸等仍然野蠻生長。從監管制度看,持續出臺了大量規章制度,但層級較低,監管權威性不足,尤其是對非金融機構處罰力度偏軟。比如在“僑興債”違約事件中,金融機構違約被處以重罰,而始作俑者的“招財寶”平臺毫發未損。
下一步,應正視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
一是完善宏觀慎重管理,賦予央行在宏觀審慎監管、金融穩定等方面更大的職責,構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
二是加強監管協調,充分發揮國務院金融委作用,實施功能監管,減少監管空白和多頭監管。
三是完善監管法律,盡快完成《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修改,為加強監管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堅持對稱監管,通過改進監管方式,鼓勵金融機構良性創新,加強對互聯網平臺,特別是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
五是主動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逐步落實巴塞爾協議等,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推動金融業“走出去”。
作者董希淼系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電子銀行網專欄專家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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