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2021中國(北京)數字金融論壇”上表示,金融行業跟IT的關系都是非常密切,因此,必須高度重視IT技術發展對金融業的影響。
對于數字科技進步如何促進金融發展?周小川表示,當前的熱門話題一是數字金融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普惠性,金融科技發展賦予普惠金融諸多的機遇,表現在當前發展普惠金融可以建立在更低的成本之上,也可以輻射更為廣大的人群。過去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開立賬戶時都有成本、收益、風險等方面的考慮,隨著通訊和數據處理技術方面的發展,成本明顯降低,對客戶實行普遍開戶已經不再是難題,成本也已經降低接近于0的程度。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機構利用數字化技術提供多種金融服務,并把這些服務和其他有關的信息都組合在一起。
對于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周小川認為,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數字經濟的新模式和新業態層出不窮,覆蓋面不斷拓展,民眾對線上金融服務的需求日益旺盛,電子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快速發展也培育了公眾對數字支付的習慣。從需求方面來看,央行數字貨幣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支付需求,要求不斷改善支付系統,特別是零售支付系統的效率的需求,還有要降低成本、提高便利性,更好地服務于用戶。多國央行近年來以各種形式公布了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考慮和計劃,有的也已經開始,甚至完成了初步測試。中國在這方面也已經取得了可喜的進展,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努力。
對于數字金融發展,周小川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挑戰。
一是數字金融在為金融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催生了不少的問題。
比如一些平臺科技公司利用數字金融創新的口號,違背了合規性、正當性和風控的條件下,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金融業務,有些業務從功能上講,它的金融屬性并沒有改變,從事這種中介金融服務的業務實質也沒有改變,這就可能帶來公平競爭的問題和金融穩定方面的風險。因此,在鼓勵數字金融發展的同時,應該堅持金融服務業持牌經營的原則,持牌的基本條件包括:資本的充實、抗風險能力、專業人員以及對規則的了解。
二是要重視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防范電信和支付詐騙。
法律保障方面通過能夠界定個人信息主體權屬和相關人員行為空間的法律來保護個人隱私。技術實現方面,通過數據處理、計算方法、管理技術等要確保個人隱私不受侵害。數據治理方面,要通過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雙管齊下,也要防止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充。當前,要落實新出臺的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同時很多規則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特別是在獲取信息、存儲信息、買賣信息、集成信息及其應用方面要制定更詳細的實施細則。
三是如何考慮降低新技術運行帶來的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
以反洗錢為例,近年來傳統的監管手段已不足以應對日趨復雜的洗錢活動,例如匿名性使資金的來源和流向難以追蹤,利用其洗錢的風險屢禁不止。與此類似,有一些媒體已經報道過,關于暗網和深網上的許多數據交易,包括毒品交易、販賣假證件、人口販賣、非法賭博,這些都是應該嚴加管控。在監管上利用新興的數字化技術,能夠在反洗錢的客戶識別和非法交易等方面發揮更重要和關鍵的作用。監管機構和反洗錢義務主體要通過新的技術手段強化監管和履行反洗錢義務,這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應強化監管科技應用實踐,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的手段,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風險的甄別、防范和化解能力。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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