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型違法犯罪電信網絡詐騙高發頻發,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財產安全。對此,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持續開展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行動。
4月14日,國新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進展情況?!耙荒陙?,各地區各部門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出重拳、下狠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舉措深入推進打防管控各項工作,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近年來持續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表示,去年6月至今實現立案數連續9個月同比下降,打擊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據杜航偉介紹稱,過去一年來,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39.4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3.4萬名,同比分別上升28.5%和76.6%,打擊戰果創歷史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行業“資金鏈”治理是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要一環。近幾年來,央行在年度支付結算工作會議上多次提及“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將其作為支付領域的重點工作之一。
“犯罪分子資金轉移的手法、工具不斷翻新,呈現出產業化、專業化、團隊化作案趨勢,治理工作具有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碑斕?,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溫信祥在回答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問時指出,獲取非法資金是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最終目的,隨著治理工作縱深推進,“資金鏈”治理已步入“深水區”。
溫信祥進一步表示,央行接下來將組織金融行業以更嚴的要求、更高的標準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全面落實金融行業打防管控‘資金鏈’治理各項措施。
買賣賬戶等老問題依然突出
在金融行業“資金鏈”治理過程中,一些長期存在的問題依然突出,比如買賣賬戶。
所謂買賣賬戶,包括買賣、出租、出借賬戶,具體是指個人或單位未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自己的個人賬戶或單位賬戶以賣、租、借的方式給予他人使用的違法行為。這在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層出不窮的當下,成為不法分子進行違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這是一個老問題?!?溫信祥表示,犯罪分子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部分風險意識薄弱的個人實名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后出租出售,幫助轉移犯罪資金。
比如2020年5月,杭州市公安局曾公布過一起買賣賬戶的典型案例。在警方的介紹中,案例中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已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
具體而言,上述犯罪團伙作案流程一般分“三步走”:首先,團伙成員在網上招募一些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漠的打工者或者社會閑散人員到團伙窩點;接著,開卡人上門后,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件等材料,團伙成員便會聯系中介代辦、簽合同、整理文件、辦營業執照。最后拿著所有辦好的證明材料,直接前往銀行開對公賬戶;最后,犯罪團伙再將辦好的對公賬戶、營業執照和準備好的U盾、手機卡等全套資料,以平均1.5萬元左右高價售賣,這些賬戶通過層層轉賣,最終流向一些詐騙、賭博犯罪團伙等不法分子手中。
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買賣賬戶對社會和個人危害巨大,不僅為電信詐騙、洗錢、逃稅、行賄受賄等犯罪行為提供滋生土壤,協助不法分子轉移資金,破壞社會誠信和社會秩序,還給自己帶來巨大的信用風險和法律風險,涉嫌違法犯罪。
早在2019年3月,央行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就明確指出,銀行和支付機構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據溫信祥介紹,央行已組織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對公安機關認定的5.2萬個非法買賣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五年不得新開戶等懲戒?!吧虡I銀行、支付機構按照‘誰的賬戶誰負責‘‘誰的商戶誰負責’‘誰的錢包誰負責’,持續落實風險防控責任,斷開涉詐資金鏈條,切實做到“支付為民”?!?/p>
此外,溫信祥還表示,當前我國已經建成了多層次、廣覆蓋、現代化的支付體系,有力支持國內國際雙循環和民生服務。但是隨著風險防控力度加強,我們需要充分平衡好安全與效率的關系,做到既嚴密防控涉詐風險,又有效保障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支付服務。
據溫信祥介紹,央行會同公安部經過長期調研,提出了29條“資金鏈”治理措施,兩個部門辦公廳聯合發布了一個文件,從壓實責任、完善法治保障、深化科技手段等提出了建立支付全鏈條反詐長效治理機制。完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管理制度,建立賬戶分類分級管理體系,夯實賬戶實名制,建立涉詐交易監測、識別和攔截制度,加強支付機構監管。
攻防對抗不斷升級
隨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的深入推進,相關部門也明顯感覺到,打擊難度在上升。特別是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等新型洗錢手段,給各部門帶來了新挑戰。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劉忠義明確表示,詐騙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AI智能、GOIP、遠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與公安機關在通訊網絡和轉賬洗錢等方面的攻防對抗不斷加劇升級。
對此,溫信祥也指出,犯罪分子將詐騙資金偽造成正常的企業、個人資金交易往來,或者利用虛擬貨幣、地下錢莊等渠道想方設法規避監測攔截,打擊難度加大。
劉忠義進一步表示,從資金通道看,傳統的三方支付、對公賬戶洗錢占比已減少,犯罪分子大量利用跑分平臺加數字貨幣洗錢。
比如今年3月份,央行聯合最高檢發布的6個洗錢罪典型案例中,陳某枝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虛擬幣洗錢的案件。
上述案件中,陳某波設立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發行虛擬貨幣卻限制提幣,因涉嫌集資詐騙1200余萬元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陳某波潛逃境外。其前妻陳某枝在陳某波組建的微信群中聯系比特幣“礦工”,將錢款轉賬給“礦工”換取比特幣密鑰,并將密鑰發送給陳某波,供其在境外兌換使用。檢查機關經審查認為,陳某枝以銀行轉賬、兌換比特幣等方式幫助陳某波向境外轉移集資詐騙款,構成洗錢罪。
今年1月初,公安部通報稱,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凈網2021”專項行動工作中,在支付結算環節,聚焦非法第四方支付、跑分等平臺強化打財斷血,特別是針對虛擬貨幣洗錢新通道,緊盯形勢變化、創新打擊策略,破獲相關案件259起,收繳虛擬貨幣價值110億余元。
此前,央行反洗錢局局長巢克儉指出,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具有匿名、無國界、點對點等特點,不法分子將非法所得兌換為虛擬貨幣,利用匿名性掩蓋犯罪資金的真實來源,在全球各地快速轉移,給監管和執法部門追蹤帶來一定難度。
區塊鏈數據咨詢公司Chainalysis發布的報告顯示,自2017年以來,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進行洗錢累計超過330億美元。而去年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洗錢金額達到86億美元,較2020年增加30%。
溫信祥表示,商業銀行、支付機構要充分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風險識別、攔截精準性。加強對虛擬貨幣等新型領域風險防范,全方位堵截犯罪資金。
(視頻:21世紀經濟報道資深記者邊萬莉參加國新辦發布會,并提問)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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