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當前,在“雙碳”目標引領下,發展綠色金融成為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轉型金融也成為新形勢下的重要補充。
通???,綠色金融更多地用來“精準定位”地支持符合綠色低碳發展方向的行業或部門,從而使其獲得更多的金融資源保障,以此實現行業增長目標,并且達到“獎優罰劣”的政策引導效果,同時為金融業開辟新的市場藍海。
轉型金融從狹義來看,是指金融支持高碳產業向低碳產業的轉變,從而緩解氣候變化的矛盾;從廣義來看,則可指對于高污染、高能耗、高碳、不可持續的各類非綠色、棕色乃至于黑色領域的合理金融支持,并促使其“轉綠”和走向可持續發展。之所以要重視轉型金融,歸根結底是因為在現有的綠色金融支持框架下,非綠行業和領域難以得到有效的支持,包括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高碳行業,以及傳統建筑、公路交通等,還有其他居民生活領域的活動。這些領域的發展不僅影響到未來經濟結構優化與調整,而且對于當下穩增長、穩就業都非常重要,如果缺乏金融支持甚至被“擠出資源”,不僅無法更好激勵其向綠色轉型,而且會帶來更加復雜的經濟社會沖擊。
對于轉型金融的體系建設,可以從幾方面分析。首先,從轉型金融的支持對象來看,一是高碳行業等“非綠”部門或活動,在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價值,同時也有可能“轉綠”,包括具備主觀意愿、技術條件、現實路徑等。例如,在推動綠色發展的同時,我們還要保障能源安全,尤其是當前仍然事實上以煤為主,這就需要在發展新能源的同時,也要保障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傳統能源總量,穩步推進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循環利用及產業轉型,在此方面就需要轉型金融的有效支持。二是部分屬于“非綠”領域,同時在經濟發展中具有一定價值,但卻因為各種條件制約,難以真正“轉綠”,對此也需要給予適度的支持,目的在于推動合理“降碳”同時,對維持必要的經濟活動仍然給予合理金融資源。三是屬于“非綠”領域但經濟價值又不突出的行業或活動,采取的金融支持應該是引導產業資本退出,更多轉向其他具有可持續發展價值的領域。
其次,從轉型金融的供給方來看,現有綠色金融已經形成了多層次的支持體系,在此基礎上有必要疊加轉型金融的“增值服務”。通過構建高效的轉型金融服務體系,高質量培育轉型金融市場主體,推動金融機構同步創新轉型金融產品和服務。實際上,在信貸、債券、保險、信托、項目投融資等諸多領域,都可以根據轉型金融需求特點,設計相應的產品與服務。例如,典型的轉型金融產品之一就是轉型類債券,包括轉型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可持續發展再掛鉤債券等。從資金用途來說,這類債券是為低碳產業向凈零排放轉型、為高碳產業向低碳及凈零排放轉型提供投融資支持。我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經推動相關創新,推出的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就是將債券條款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目標相掛鉤的債務融資工具,不再對募集資金用途進行限制,而是通過將債券條款與發行人整體可持續發展目標相掛鉤的形式,可有效支持火電、鋼鐵、水泥等碳密集和高環境影響企業的可持續轉型發展。再如,上海證券交易所也發布相關規則,并且推出低碳轉型債券,對行業、產業無特殊限制,可用于支持各行業節能降碳技術研發和應用、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耗、園區節能環保提升等多個領域。
此外,從轉型金融的保障要素來看,還需進一步完善支撐轉型金融創新的生態與基礎。例如,高碳企業ESG可能普遍表現不佳,還可能出現“漂綠”問題,都會影響到轉型金融服務的順暢進行。對此,應該在原有綠色金融監管的基礎上,對于轉型金融設置更加明晰的監管框架,推動轉型金融業務與產品的標準化,加強和規范相關信息披露以確保轉型項目信息的透明度,并且需要研究和設置科學的轉型程度、進度評估體系,為轉型金融支持的行業和企業進行合理評價。此外,就參與轉型金融的機構來說,也需要在發展戰略、信貸文化、政策制度、管理流程、產品服務等方面,打造足以支持企業低碳轉型發展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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