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之際,各省份陸續發布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其中又有四川、甘肅、山西等多省提出將在2023年加速深化農信系統改革,部分省份還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的方向。
具體而言,河南、遼寧、四川等省明確表示今年將深化農信系統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甘肅明確今年將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其余多省也均在工作報告中談及深入推進農信改革方面的工作安排,但并未明確具體方向。
據了解,作為上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產物,省聯社組建之初在消化歷史包袱、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同業競爭的加劇,省聯社體制已經無法順應新時代發展的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法人眾多、股東眾多,以及部分機構在發展過程中積累不少風險等問題,省聯社改革并非易事。同時,因各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農信體系的發展也存在較大差異,各省聯社需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定具體改革路徑,甚至多模式混合逐步推進。
多省重點提及,農信系統改革步伐加快
自去年4月,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掛牌成立,打響了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的“第一槍”后,便正式拉開了省聯社改革的序幕。當年11月,河南省將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的改革方案獲得銀保監會批復,同時遼寧省也計劃將由沈陽農商行聯合省內30家農信機構,組建遼寧省農商銀行。
今年以來,隨著2023年省政府工作報告相繼披露,各省推進農信系統改革的步伐更進一步加快。
從各省報告來看,除了早已明確改革方向的河南、遼寧二省在報告中進一步表示將在2023年完成“河南農商聯合銀行”以及遼寧“省級農商行”的組建以外,還有四川、甘肅等多省也均進一步明確深化農信系統改革方面工作。
年初1月10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貫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實施方案》表示,將“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以轉變省農信聯社職能為重點,積極申請組建省級農商銀行,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地區組建市級統一法人農商銀行”。隨后,四川省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又進一步強調將“深化農信系統改革,完成省級農商行組建”。
1月15日,甘肅也在省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2023年將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化險,穩妥推進農信社改革,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
同時,還有山西、山東、貴州等省也紛紛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表示將深化農信系統改革作為2023年的工作重點,但并未具體指出具體改革方式。
而除此之外,河北銀保監局也表露了該省的改革態度。1月17日,河北銀保監局2023年工作會議上指出,將指導省聯社制定改革方案,確立改革模式。150億政府專項債補充農合機構資本通過審核批準。在全國先試先行,推動村鎮銀行主發起行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化解3家村鎮銀行風險。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指出,作為上一輪農信社改革的產物,省聯社組建之初在消化歷史包袱、處理不良資產、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基層農信機構的內部治理水平和可持續經營能力有了顯著提高。
然而在其發展的過程中,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和自身機制調整的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發展暴露了不少問題,業務發展受限,市場化競爭力下降,并且積累了不少風險,省聯社管理體制亟待改革。
數年醞釀,逐步攻克改革難點
實際上,省聯社改革并非易事。
早在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中就明確指出,要加快農村金融創新,抓緊研究制定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方案,并且后續各方也在不斷提及相關改革問題。然而,直到2022年省聯社改革“第一單”才落地浙江。
去年年初,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的《錢塘江金融港灣發展實施計劃(2021-2025)》顯示,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被納入“重大改革清單”第一項,改革方案明確“推動將省農信聯社改制為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成為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4月18日,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揭牌成立,成為全國首家深化改革的省級聯社。
對此,經濟學家宋清輝指出,各省聯社遲遲沒有推進改革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利益格局一時難以打破、股權關系分散且混亂、經營轉型困難、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弱以及不良資產處置壓力巨大等,或是新一輪省聯社改革的難點痛點,也是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雷聲大、雨點小”的根源所在。
而對于省聯社改革首單落地浙江,曾剛認為,浙江省聯社選擇“聯合銀行”的模式,沒有涉及到機構的合并、兼并重組等,協調成本較低;同時其下面的法人主體發展狀況基本較好,組建聯合銀行比較容易落地。因此,相比之下其改革推動起來很快。
在他看來,新一輪省聯社的改革是一個艱難且緩慢的過程。省聯社改革有多種方式,但其難點主要在于兩個方面,一是理順關系過程中法人機構調整所涉及的協調成本問題,二是歷史風險處置過程當中所需要的資金問題。
他指出,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法人眾多、股東眾多,導致交易談判改革的成本會非常高,過程非常復雜且繁瑣。另一方面,部分機構核銷風險需要大量的資金,而這部分資金來源也需要專門制定方案來解決?!安贿^近年來,隨著2020年《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出臺,也由此推動了這一輪包括省聯社改革在內的中小銀行的改革?!痹鴦偙硎?。
此外,博通咨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補充稱,除了省聯社體制目前面臨的問題以外,新一輪改革的主要難點還是在于如何平穩過度,堅持法制化和市場化的思路,但同時也不能忘記服務農村的原則。
一省一策,改革多模式并存
據了解,當前業內關于省聯社改革路徑討論最多的四大模式分別是成立統一法人的農商行、改制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務公司以及組建農商聯合銀行。從目前明確改革路徑的部分省份來看,各省對于組建農商聯合銀行以及成立農商行的模式意愿較高。
宋清輝認為,目前來看,農商聯合銀行的模式在“保持地方縣域法人數量穩定”方面優勢明顯,多數省區較為適用。一方面它有助于把最重要的股權結構理順,完善公司治理等,另外一方面還能夠使各個農商銀行作為獨立法人自主經營、自主決策,產生激勵效應。
同時他也指出,上述四大模式各有優劣,但不論最終采取哪一種模式,均應牢牢堅持服務“三農”的目標,同時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堅持目標不動搖。
但在曾剛看來,各省聯社的改革并不是機械的“四選一”,也有可能是好幾種模式并行的狀態。而即便是各省都選擇同一模式,其改革過程中所蘊含的內容和需要做的工作也是不一樣的。
“有些省份很有可能把改革分成好幾步來走,也有可能是多種模式并存。因為中國每個省之間、以及省內部也都存在著較大的發展的差異,這就意味著其內部還要進一步追求更切合自身的多元化的模式,所以這正是‘一省一策’的核心含義,這‘一策’當中可能多種模式的混合?!?/p>
以遼寧省為例,其省內30家農信聯社與沈陽農商行組建成一家大的遼寧省農商行的同時,該省還有30家左右已經單獨成立的農商銀行,這意味著其省聯社體系將處于統一法人和分散的這個獨立機構并存的狀態。
從未來看,曾剛表示,考慮到各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農信體系的發展也存在較大差異,省聯社的改革仍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定具體改革路徑。
他指出,無論采取什么樣的路徑,省聯社改革都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企業化的改革方向,堅持農信機構服務“三農”、保證縣域法人地位穩定這一原則。同時,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農信機構的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和競爭能力,實現數字經濟大潮下農信機構健康、高效、可持續發展。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末,我國共有3883家農村金融機構,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的84.43%,其中農村商業銀行1600家,農村信用社572家(含省級聯社24家),村鎮銀行1649家,農村合作銀行23家,農村資金互助社39家。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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