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發展普惠金融”開始,我國普惠金融發展走過十年歷程。2015年12月,我國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通知》。近年來,在政策引領和推動下,金融機構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措施,不斷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基礎金融服務覆蓋面,提升金融服務可得性和便利性,強化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供給,普惠金融服務水平和能力顯著提升。
在普惠金融發展十周年之際,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新時期普惠金融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明確未來普惠金融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對我國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未來,我國普惠金融事業發展重點應由“增量”“擴面”轉變為“提質”,即從原來主要追求量的增加、面的擴大轉變為主要追求質的提升,深度應用金融科技,以數字普惠金融為主要方向,努力實現自身的高質量發展和對實體經濟的高質量服務。
在高質量發展階段,普惠金融仍然要突出重點,著力緩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小微經營主體的融資難題。在經濟下行、疫情沖擊等多重影響之下,緩解小微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難題更加緊迫,挑戰更大。緩解這些難題需要多方發力,協同施策,其中金融支持和服務不可或缺。下一步,應按照《意見》要求,以小微經營主體需求為導向創新產品和服務,進一步破解小微經營主體融資難題,為小微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好的金融環境。
具體而言,一是要健全多層次普惠金融機構組織體系,減少大型銀行非市場化過度下沉,推動各類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良性競爭,大力發展社區銀行等中小銀行,支持中小銀行建立資本補充長效機制,增強中小銀行可持續發展能力,讓中小銀行“門當戶對”地服務好小微經營主體。二是要全面落實好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的容錯糾錯機制和盡職免責等安排,加大對金融支持小微經營主體的有效激勵,消除金融服務企業的所有制歧視,推動各類金融機構更有能力、有意愿更好地服務小微經營主體,使更多金融機構真正成為小微經營主體的成長伙伴。三是無論大中小金融機構,在對接服務小微經營主體的時候,都應從小微經營主體真實需求出發,針對小微金融服務痛點難點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努力破解“首貸難”問題,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用貸款比例。四是探索為小微經營主體提供綜合服務,發揮銀行、保險、證券等各類金融機構優勢,在保險服務、財務管理、商機撮合、數字化等方面為小微經營主體提供幫助,更好服務小微經營主體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從根本上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融資能力??傊?,要根據《意見》精神,逐步探索建立“信貸+”的綜合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普惠金融服務新產品、新模式,進一步提振小微經營主體的信心和預期,助力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加快恢復和擴大生產。
《意見》強調,“著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性和針對性。這體現了普惠金融事業要“統籌發展與安全”的原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既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的需要,也是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近年來,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的形勢嚴峻,任務繁重??陀^地說,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務群體金融素養與風險意識較為一般,更容易被打著“普惠金融”旗號的犯罪行為所蒙蔽和侵害。因此,應進一步增強金融教育方式多元化、有效性,著重加強風險認知能力培養,切實提高普惠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風險識別、防范能力;要運用科技和監管等手段來防范普惠金融領域的風險,不斷改進和提升普惠金融服務質效。同時,應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化險、加強普惠金融法治建設,不斷優化我國普惠金融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環境。
與此同時,各級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優化普惠金融基礎設施與生態體系建設,著力構建和完善多層次普惠金融市場,并通過向金融機構提供更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礎設施,顯著地降低它們的運營成本,更好地鼓勵金融機構真正做民營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的“伙伴銀行”。
(董希淼系招聯首席研究員、中國電子銀行網專欄專家)
責任編輯:王超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