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浙江召開全省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會議內容顯示,要聚焦調整優化重點領域機構職能,推動金融管理機構提升強化、科技管理體制重塑優化、社會領域工作統籌整合、數據管理機構迭代升級、海洋經濟發展聯動聚合、督促檢查職能集成協同,一體推進“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
“省級機構設置與中央層面基本對應,賦予市、縣級更大自主權,可結合實際設置機構、配置職能?!睂τ谄渚唧w方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
此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到,各省在金融管理機構改革方面,省級以下的機構改革中,除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GDP超萬億或人口超千萬的城市外,地級市、各區縣已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管局將不再保留,或將劃轉至政府辦、財政部門或發改部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浙江將組建省委金融委員會,為省委議事協調機構;設立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為省委金融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主要承擔省委金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轄區內金融相關工作,做好屬地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督促、落實;加強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駐地分支機構的溝通聯系,營造健康優質的金融環境。
還將組建省委金融工作委員會,與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加掛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牌子。省委金融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落實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指導轄區內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和非公有制金融企業黨建工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主要負責轄區內“7+4”類機構的日常監管,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承擔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和風險處置有關工作。
其他省份方面,江蘇、吉林、河北也已組建了省委金融委員會、省委金融工作委員會(加掛地方金融管理局牌子),目前這三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首頁左上方已更新相關信息,其中江蘇披露了局領導信息,但相關職責信息未發布。
此外,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已更新,但與江蘇、吉林不同,網站首頁左上方沒有“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省委金融工作委員會”信息。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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