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地方金融監管體系的構建也備受關注。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董事長聶竹青在提交的《關于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助力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提案》中指出,當前我國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尚不健全,應該盡快出臺相關規章制度進行完善,加快打造規則統一、監管協同的金融市場,全面推進金融強國建設,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聶竹青分析稱,目前地方金融監管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首先是,全國性的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尚未出臺。截至目前,全國性的地方金融監管條例自2021年征求意見后還未出臺,“7+4”類機構暫未有統一的上位監管條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的上位法)自2015年征求意見后仍未出臺?!?+4”類機構中僅融資擔保、典當行、區域性股權市場有上位法支撐,對于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可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其次,地方金融監管缺少法律授權。因缺乏國家層面統一的地方金融監管立法,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市場準入、持續監管和處罰退出等方面缺少法律授權,普遍面臨監管依據不夠充分、執法手段不足等問題,日常監管工作甚至存在法律訴訟風險。
“2023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提出要‘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甭欀袂嘀赋?,根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機構改革精神,各地對數量龐大的地方金融組織仍負有屬地監管責任,并且需落實強監管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做到“長牙帶刺”。
鑒于此,聶竹青建議,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加快出臺全國性的地方金融監管條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及各行業監管規則,完善地方金融監管的上位法支撐,紓解因規則滯后帶來的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等問題。
責任編輯:王超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