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批復顯示,同意籌建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蘇農商聯合銀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江蘇農信改革已有消息傳出。
2024年9月9日,江蘇省聯社召開社員大會,審議通過《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方案》等相關提案,決定在江蘇省聯社基礎上,組建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工作小組(下稱“籌建工作小組”),并授權籌建工作小組負責籌建工作的具體事宜。
彼時,公告介紹,自清產核資基準日至江蘇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期間的經營損益將由原江蘇省聯社社員共同承擔或享有。江蘇農商聯合銀行開業之日,原江蘇省聯社的全部債權債務將由其承繼。
據《銀行科技研究社》了解,近期各地農信機構改革的動向不止于此,江西、內蒙古近日也有消息傳出。
2024年12月5日,江西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東升刊發署名文章表示,江西省聯社通過組建聯合銀行的改革模式,以自上而下的資本股權為紐帶,理順行業管理體制和公司治理機制。
這是江西首次明確將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完成省農信改革。
2024年12月4日,包頭農商銀行股東之一的蒙草生態發布的公告顯示,包頭農商銀行參與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內蒙農信社”)及該地區其他農信法人機構改革。該改革是由內蒙農信社及內蒙古農信法人機構及其發起設立的區內村鎮銀行(下稱“涉改機構”)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下稱“內蒙古農商銀行”),尚未獲得監管核準。
上述公告也顯示,蒙草生態對持有的包頭農商銀行全部股份以零元退股,而新設主體內蒙古農商業銀行設立登記之日預計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這意味著,該地區農信改革或將在一年內落地。
與上述江西地區的改革方案不同,內蒙古農信改革系單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
更早之前,2024年,河南、遼寧等地也有消息傳出;貴州、湖北則于2月份先后提出組建“貴州農商聯合銀行”、“湖北農商聯合銀行”;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海南農商銀行年初同日獲批籌建,并先后開業。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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