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金融監管局發布贛金監復〔2025〕47 號批復,核準宋源江西裕民銀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據悉,江西金融監管局在收到《江西裕民銀行關于核準宋源行長任職資格的請示》(裕銀報〔2025〕22 號)后,經審核作出上述批復。批復要求宋源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 3 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逾期未到任批復文件將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同時,江西裕民銀行需督促宋源持續學習經濟金融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崗位職責,勤勉履職。
11日,官網也掛出行長任職公告,公告同步披露了宋源的詳細履歷,宋源,1970年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江西裕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湖南省分行風險管理處處長、公司業務處處長,浙江臺州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湖南省湘西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長沙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后任湖南三湘銀行首席風險官、副行長等職務。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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