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發布批復,廣州農商行獲批吸收合并東莞黃江珠江村鎮銀行和中山東鳳珠江村鎮銀行2家村鎮銀行。
具體來看,批復顯示,同意廣州農商行吸收合并東莞黃江珠江村鎮銀行,并承繼東莞黃江珠江村鎮銀行清產核資后的業務、財產、債權債務及其他一切權利義務;同意廣州農商行吸收合并中山東鳳珠江村鎮銀行,并承繼中山東鳳珠江村鎮銀行清產核資后的業務、財產、債權債務及其他一切權利義務。
批復要求,廣州農商行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2家村鎮銀行完成法人機構終止相關事宜。吸收合并籌備事項完成后,廣州農商行應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向監管部門申請或報告分支機構開業等相關事項。在吸收合并過程中,廣州農商行要做好預案,確保人員、業務穩定,強化風險防控,防范輿情風險。
2025年以來,我國中小銀行合并重組進程加快。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村鎮銀行被吸收合并并改制為分支機構,有助于增強其服務能力與抗風險能力,是推進改革化險的高效路徑。他預測,未來一段時間我國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速度將持續加快,機構數量將逐步減少,行業將向“減量提質”方向發展。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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