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于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上海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中心描繪了清晰的路線圖。這是繼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后,國家層面出臺的又一重要舉措。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一直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到2025年4月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立峰在滬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一系列重要部署為《行動方案》的出臺奠定了堅實基礎。
五大重點領域全面突破
《行動方案》圍繞五個關鍵領域提出了27條具體措施。
一是推動金融機構集聚,做優做強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集聚上海,推動商業銀行總行通過專設機構、對在滬機構授權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力度,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重點對外開放項目優先在上海落地,優化提升在滬金融機構服務功能,引導在滬金融機構強化協同合作。
二是做實“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質效。鼓勵在滬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大力發展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和數字金融。
三是擴大制度型開放,提升上海金融業國際化水平。堅持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金融制度型開放。持續優化跨境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機構國際化經營水平,大力推進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和航運保險發展,研究探索離岸金融創新,推動機構積極參與金融市場建設。
四是提高監管水平,統籌金融發展和安全。推動在滬金融機構提高前瞻性風險管理能力,促進穩健經營。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理念,支持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和對外開放等重點領域組織實施金融創新試點,對金融創新試點探索實施盡職免責機制。強化央地協同共筑安全網,推動建立完善上海市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機制,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
五是完善政策配套,提高金融專業服務水平。加強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深化金融法治建設,大力支持上海金融監管局建設好上海金融消保中心,進一步完善上海金融營商環境。提高金融監管科技水平,支持條件具備時在上海設立金融監管總局數據分中心。支持上海打造新型資產管理服務平臺。支持上海引進和培養高水平金融人才。
四大創新試點先行先試
作為改革試驗田,上海將在監管機制、離岸金融、科技金融、碳金融國際定價權等多個領域率先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創新監管工作機制,支持上海金融監管局在限定業務、限定額度、限定機構、設定風險熔斷點的前提下,通過監管互動機制等方式,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和對外開放等重點領域組織實施金融創新試點。
二是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擴大金融制度型開放,探索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開展以國際良好實踐為基礎的跨境銀團貸款等非居民貸款業務。
三是深化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聯動建設,支持上海在依法合規、有效控制實質風險前提下積極探索適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
四是支持上海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鼓勵在滬金融機構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支持上海參與國際碳金融定價權競爭。
隨著《行動方案》的落地實施,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將邁入新階段。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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