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電話和騷擾短信,已經成為令許多消費者頭疼的困擾,可當消費者帶著疑問找到自己認為可能泄露他們個人信息的商家時,卻又拿不出確鑿的證據。畢竟許多消費者都因各種原因,在多處留下過個人信息,僅憑猜測,很難判斷哪個渠道才是“泄密者”。
上海市消保委1月19日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幫消費者篩查出了一批“泄密者”。2016年7月至12月,上海市消保委聯合上海移動公司開展了一項個人信息專項調查。調查針對消費者投訴反映較多的教育培訓、金融理財、房產中介、保險銷售等4個行業,從中抽選了45家企業作為調查對象,其中,教育培訓類15家(包括早教啟蒙、藝術健身、外語培訓等),金融理財類、房產中介類、保險銷售類各10家。調查員模擬普通消費者,通過上門、電話或上網咨詢等方式,將新開的20個手機號碼和預設的虛擬機主姓名留存在被選企業處,并在之后作全天24小時接聽,對來電、短信等做錄音、截屏等形式的記錄,留存證據。
結果,新開的20個手機號碼共接到電話248通、短信39條。其中,有15通電話涉嫌“機主”的個人信息已被泄露。比如,調查員在“綠光少兒教育”留存的號碼,就接到了數通能夠明確說出機主姓名的來電,當調查員詢問來電企業如何獲知其個人信息時,對方聲稱其與一些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一些商家通過不明途徑拿到了機主的姓名等個人信息,意在進行“精準推銷”;另一些商家則用“轟炸式推銷”,不在乎機主是誰,得到有效的手機號后直接打電話或發短信。調查中,涉嫌商業騷擾的電話多達233通,其中商鋪推銷、理財借貸、房產推銷占比位居前三,分別達到了29.03%、23.79%和22.18%;20個新開手機號碼收到的39條短信中,內容涉及理財借貸、中獎或免費贈送禮品的占比達到了八成以上。
上海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一些經營者運用非法手段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并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向消費者推薦商品和服務,這是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侵犯。消費者應有權知曉個人信息的使用用途和使用范圍,享有是否接收經營者發送的商業信息的自主選擇權;經營者必須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來保證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安全,并在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前取得消費者同意;相關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大個人信息泄露的執法力度,制定出更切實有效的整治措施,對各種個人信息濫用和商業騷擾行為予以有效制約,還消費者一個安寧的生活空間。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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