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新一輪監管正在路上。3月29日,央行表示,2018年將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當日,數字貨幣集體下跌。事實上,國內虛擬貨幣交易雖已被下了“清退”令,但仍存在傳銷幣、空氣幣等諸多亂象。在分析人士看來,央行將對虛擬幣傳銷、境外交易等進行進一步監管。
將整頓清理各類虛擬貨幣
3月29日,央行官網發布消息稱,央行召開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就2018年重點工作做出部署,其中提到,2018年將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當日,交易平臺Bitstamp和GDAX數據都顯示,比特幣跌破8000美元整數位心理關口,3月跌幅接近25%。除了比特幣,數字貨幣集體下跌,以太幣大跌7%,瑞波幣大跌6.61%,比特幣現金大跌7%,萊特幣跌9.5%。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監管已經開始整頓虛擬貨幣交易。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隨后不久,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北京地區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各交易場所最晚應于2017年9月15日24點前發布公告,明確停止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的最終時間,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戶注冊。兩份監管文件之后,國內第三方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國交網、OKCoin、火幣中國等紛紛宣布停止數字資產兌人民幣的交易業務。
不過,之后一些境內人士轉向境外網站平臺參與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相關行為又有了死灰復燃跡象。據悉,監管將對此問題出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一些交易所已經停止為來自中國的用戶提供服務。如幣安在2月1日發布公告稱“根據中國相關政策法規,幣安不為中國內地用戶提供服務”。而庫幣也曾在1月20日表示,從即日起屏蔽來自中國的IP訪問。
傳銷幣問題多發
在分析人士看來,雖然國內第三方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暫停了人民幣業務,但近來虛擬貨幣傳銷案件頻發,此類風險也引起監管關注。稀財匯創始人、500金研究院院長肖磊認為,央行今后可能會對一些涉及公眾層面比較廣的虛擬幣采取一定的監控措施。他指出,很多虛擬幣涉及傳銷等層面,需要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來“萬福幣”、“恒星幣”、“利物幣”等虛擬貨幣傳銷案屢屢曝出。今年1月,據綿陽市公安局經偵通報,2017年游仙分局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打掉一個以投資網絡虛擬幣“利物幣”為名,涉案金額高達1億余元的網絡傳銷組織,移送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31名。經查,2016年以來,該傳銷組織大肆對外宣傳,“利物幣”為德國磐石基金打造的4代虛擬貨幣,具有流通、保值的功能,共誘騙數千名群眾參與傳銷。
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此前曾表示,最近利用所謂的區塊鏈概念搞的代幣、虛擬幣中,非?;钴S的代幣有2000多種,傳銷平臺已經超過3000多家。對于此類虛擬貨幣傳銷的模式,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的《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2017版)指出,傳銷分子利用投資人未能準確理解數字貨幣的特點行騙,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機構進行集中拋售,價格一落千丈,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或者機構直接跑路。
此外,肖磊還表示,目前幣圈的亂象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跟區塊鏈毫不相關的一些應用場景,硬要發個幣,導致諸多空氣項目橫行。
官方數字貨幣將推出
在虛擬貨幣亂象頻出的背景下,央行也在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研究。3月28日的會議透露,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正在推進。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此前曾透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工作內容包括加強內外部交流與合作、設立專門研究機構、進一步完善法定數字貨幣發行和流通體系、加快法定數字貨幣原型構建、深入研究并嘗試應用法定數字貨幣涉及的各類信息技術等。央行前任行長周小川曾介紹,央行在三年多以前就組織了數字貨幣相關研討會,隨后又成立了研究所,最近正在和業界組織分布式研發。他透露,央行目前正在研發的數字貨幣叫DCEP,DC即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
肖磊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應該很快會有消息,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會從戰略層面降低市場對虛擬貨幣的需求,達到良幣驅逐劣幣的目的。
對于虛擬貨幣的監管,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要進一步明確比特幣的法律屬性,加強相關行業監管,健全監管框架,嚴格限制金融、支付機構等參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防止風險在不同行業領域間的傳播、擴散。
從公眾層面,董希淼進一步建議,應加強宣傳,普及虛擬貨幣、非法定數字貨幣等相關知識,讓公眾進一步認清各類幣的非法本質和巨大風險;其次,提醒公眾識別當前流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慣用手段,增強公眾的金融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再次,針對參與比特幣等各種虛擬貨幣交易的公眾,可嘗試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同時將交易范圍限制在特定范圍內,不能面向非特定公眾。
責任編輯:曉麗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