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 來源:Feerange CC BY-SA
[摘要]2010年以來,我國共享經濟迅速發展,大步進入知識消費、閑置資源配置、衣食住行等生產生活眾多領域,也提出理論上深入研究共享經濟本質性、發展模式、產品特征和發展規律等問題的必要性。借助類型學的思維歸納了共享經濟的主要模式,總結了共享經濟的本質特征。研究發現,共享經濟的經濟性主要體現為外部經濟,即可循環性和可分享性對用戶的經濟性;共享經濟的可復制性和可替代性則容易陷入“不持續投入就失去市場”、“持續投入卻盈利不足”的悖論,容易導致內部不經濟,即共享產品企業發展的不可持續性。而共享產品的選擇和發展主要依托兩條路徑,一是弱化私人品的競爭性,二是提高公共品的排他性。本文發現:共享產品的經濟學屬性本質定位于自然壟斷品,只有實現了規模經濟,才能實現更好的盈利,因此壟斷經營才是共享經濟的最佳盈利模式。值得關注的是,共享產品還需考慮其所處的人文環境和國別差異,否則可能導致共享產品成本高企、制約共享企業發展。
[關鍵詞]共享經濟;類型學;內部經濟;自然壟斷品;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XXXX-XXXX(2018)
一 問題提出與研究方法
共享經濟又稱“分享經濟”,最早由美國學者在1970年代提出,認為社區洗衣機的共享使用是一種利人利己的協同消費,描繪了共享經濟的理論雛形(Felson 和 Spaeth,1978)[1]。2000年前后,以ZipCar、Airbnb等為代表的共享經濟產品開始在國外興起,取得了積極的示范效應(Porter 和 Mark,2011)[2],讓陌生人更加親密(Belk,2014)[3]。
(一)共享經濟的發展概況
共享經濟潛力巨大,在中國有了一定的創新和發展。2010年后,以滴滴打車、小豬短租、OFO共享單車等為代表的共享經濟產品開始在國內流行,引發了公眾的積極參與和關注熱度,其影響力和覆蓋面逐年提升。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發布的《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指出:2016 年中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34520 億元,同比增長103%;2016年我國參與分享經濟活動的人數超過6億人,比上年增加約1 億人,同比增長20%?;趯<覍κ糯髨蟾娴慕庾x,共享經濟是“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重要體現,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是求解“新矛盾”的一把鑰匙,也是我國未來經濟增長、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盤和林,2017)[4]。
從共享經濟的分布來看,主要集中在生活服務、生產能力、交通出行、知識技能、房屋住宿、醫療分享等重點領域。根據普華永道等咨詢機構的預測,2025 年全球共享經濟的市場
規??蛇_3350億美元,年復合增長率達36%(鄭志來,2016)[5]。長遠來看,共享經濟具備相當的發展潛力,但自2017年起,共享經濟的發展在我國出現了一系列問題,部分共享企業出現了行業性、區域性倒閉,有的共享企業甚至因客戶涉及面廣、押金積累巨大、妨礙公共秩序等問題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二)共享經濟的“倒閉潮”
2017年后,我國部分共享經濟產品出現了“倒閉潮”:共享雨傘“共享e傘”有借無還,共享充電寶“樂電”宣布“斷電”,共享服裝“哆啦衣夢”難以圓夢,共享玩具“超人寶寶”扼殺襁褓,共享社交“光圈直播”風光不再,共享教育“星空琴行”褪去星光,共享汽車“友友用車”人去車空、“麻瓜出行”停止行動,與人們出行緊密相關的共享單車企業卡拉單車、悟空單車、3Vbike、町町單車、酷騎單車、小鳴單車、小藍單車、1號單車等相繼停擺……一時間,共享經濟似乎步入了增長的寒冬、陷入了不經濟的怪圈(楊國慶,2018)[6]。
那么,共享經濟到底是經濟還是不經濟,為何號稱“經濟”的共享經濟出現了倒閉潮?學界并未給出統一的答案,莫衷一是、眾說紛紜。目前,對共享經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義和模式等理論層面(鄭志來,2016 [5];王穎和陳威如,2016 [7];宋逸群和王玉海,2016 [8];鄭聯盛,2017 [9];王紅麗和陳茁,2017 [10] 等),或聚焦于共享經濟的研究脈絡與發展趨勢(戴克清、陳萬明和李小濤,2017 [11] 等)。另有劉圣中和湯齊山等學者(2017)[12] 研究了其產權結構,蘇劍等學者(2018)[13] 探討了其經濟學屬性和劃分,鮮有學者分析共享經濟的經濟學本質、轄屬類型和行業問題。追根溯源,我們還需從其主要模式和本質特征談起,從而更好地理解共享經濟的經濟定位、產品特征和發展規律。
(三)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本研究選取類型學(Typology)作為共享經濟主要模式、外部經濟性、內部經濟性、本質特性的分析手段,屬于類型分析的方法。類型學的思想或者稱之為分類的思想源遠流長、應用廣泛,常言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例如,中國古代的“士農工商”就是一種階層的分類并且延續了千年,這種“三六九等”分門別類的思維理念已經長久地融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在研究領域,自然科學中的分類行為稱為分類學,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中的分類行為則稱為類型學,二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王蕾和閆紅偉,2007)[14]。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學中的綱、目、科、種的分類法就是以類型學為依據;社會科學領域,封建主義、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等社會形態同樣基于類型學的思想(黃書亭,2008)[15],在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醫學、建筑學、語言學、政治學、管理學等跨學科領域應用廣泛(Pirnay、Surlemont 和 Nlemvo,2003;Beck、Klapper 和 Mendoza,2010;Thomas,2011;Biber,2013;Parker,2014;Pawel,2014;Zedtwitz、Corsi、S?berg 和 Frega,2015;Zahra 和 Pearce,2016等)[16-23]。
類型學是關于客體的類型的哲學方法論,是具體科學的學說;客體按其自身的重要屬性、關系、聯系和機構特征可分為諸類型(引自CNKI概念知識元庫,http://define.cnki.net。)。類型學是一種分組歸類方法的體系,本質上是分析歸納的認識方法論,其作用是為更深層次的研究提供分門別類的認識基礎。使用類型學方法不僅能區別物質或文化表象的差異,還可以把握物質或文化內在的聯系,使具體類型的概念成為具有確切意義的實體(熊燕,2010)[24]。綜上所述,類型學具有兩大特點:一是全面性,即可以全面提取分析對象包含的信息,鮮有疏漏;二是關聯性,即可以集中歸納各類對象共同的特點,各具特色。因此,類型學的方法適用于分析本文的研究對象,可以直觀地呈現共享經濟的模式、內外部經濟性、本質特征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二 共享經濟的主要模式
盡管共享經濟的范圍幾乎覆蓋了衣食住行、吃喝玩樂的方方面面,但從不同的維度入手, 可以將林林總總的共享經濟產品和業務實現歸類。根據前人的研究(王穎和陳威如,2016 [7];鄭聯盛,2017 [9] 等)和我們的總結,依據類型學的視角和“雙維”方法論(蔡寧偉,2015 [25]、2017 a [26]、b [27] 等)來直觀呈現(類型本身有多種模式,如一維兩分法、一維三分法、多維多重分類法等,本文選取的是雙維四分法。)。簡而言之,共享經濟從供需關系的發展和演化來看,基本可以分為以下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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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需關系的單維整合
最初的共享企業大都發源于對需求側的單維整合,并對共享產品擁有所有權。此后,隨著微觀上共享模式的發展和宏觀上供給側改革的深化,下一代的共享企業開始著手對供給側進行整合,并嘗試搭建共享平臺,盡管這一模式的供給側一般限于企業,但已經實現了開放供需兩側的共享平臺、放開共享產品的所有權、可提供無形產品等三項重要創新。
1.需求側共享(資產租賃單方共享●)
被視為最傳統和最基礎的共享模式,即共享模式的1.0版。該模式的主要標志為一個需求一般由一家企業來滿足,共享企業持有或控制共享產品,使用權由需求側用戶共享,多以有形資產為載體實現客戶對物質需求的共享。代表性的共享企業如汽車租賃公司,國外的Zip Car、國內的神州租車等都在此列。
2.供給側共享(企業撮合平臺共享◆)
被視為具有創新和平臺功能的共享模式,即共享模式的2.0版。該模式的主要標志為一個需求由眾多企業來滿足,但共享企業或共享平臺并不擁有供應商的資源,而是通過平臺的供需匹配,撮合供需兩側來滿足物質或服務需求。其供給側主要是各類企業而非個人,共享的需求既包括了以有形資產的共享,也包括了無形資產、如服務的共享。代表性的共享企業如平臺型公司,國外的We Work、國內的e袋洗等都在此列。
(二)供需關系的雙維整合
1.供需共享(海量供需平臺共享▲)
被視為具有更多元平臺功能的共享模式,即共享模式的3.0版。該模式的主要標志為一個需求由眾多個體或企業來滿足,供需兩側都以“碎片化”的形式共享且明顯區分。其供給側不僅包括各類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也包括了大量的個體,共享的需求既包括了無形有形產品,也整合了線下線上關系。代表性共享企業如網絡貸款公司、眾包物流、餐飲快遞公司,國外的Lending Club、國內的閃送、美團、愛大廚、下廚房、餓了么、百度外賣等都在此列。
2.供需互換(供需雙方轉換共享★)
被視為更具活力、更具實質、更為多元的平臺共享模式,即共享模式的4.0版。該模式的主要標志為供給方也可以是需求方,需求方也可以是供給方,兩者可以隨時轉換。代表性共享企業如房屋共享平臺、車輛共享公司,國外的Airbnb、國內的滴滴順風車等都在此列。
三 共享經濟的外部經濟性
共享經濟的經濟性主要體現在其外部經濟性,“存在即合理”就是對其外部經濟性的最好闡釋。由于共享經濟對其服務的對象,也就是廣大消費者而言具有極大的便利性。以位列“新四大發明”之列的共享單車為例,它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入門成本(如購買自行車需要投入等)和邊際成本(如傳統租賃自行車需要押金或證件等),而廣受用戶歡迎和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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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無需共享的商品
從微觀經濟學視角,對經濟中的各種商品進行分類通常依據兩個關鍵指標:一是排他性、二是競爭性。就一種商品而言,如果能夠排除其他消費者使用該商品,此商品就具有排他性;如果這一商品在一個消費者使用時其他消費者就無法使用,這種商品就具有競爭性。公共品和公共資源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共享而無需共享,所以不在共享產品的范疇。不難看出,共享產品的發展主要有兩條路徑:一是使私人品可共享,即弱化私人品的競爭性并擴展其可共享的通用性,如共享汽車、共享單車、共享雨傘等;二是使公共品可排他,即提高公共品的排他性,激勵私人部門主動進入,如共享教育、共享睡眠艙、共享健身房等。當然,也可選擇或設計一種商品兼顧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但這種商品鳳毛麟角,所以絕非主流。由于共享經濟往往指的是微觀企業特別是私人企業的盈利行為,即私人企業可以通過這種產品來謀利,從而向市場來投放這種產品。因此,共享經濟涉及的產品必須具有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前者使生產者可以謀利,后者使產品可以共享(蘇劍,2018)[13]。因此,共享經濟涉及的產品就只能是圖二中第四象限的商品(◇),即自然壟斷品或者“俱樂部商品”。
1.公共品(位于第三象限△)
被視為同時不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的商品,公共品(Public Good)的數量不會因為消費者數量的增加而減少既有消費者已得的消費水平。由于公共品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所以已經實現了共享。這種商品由于不可排他,必須由政府提供,但由于沒有競爭性,所以可以大家共享。這種商品在經濟中也普遍存在,例如國防、電視、廣播、外交及一些不可排他的基礎設施,像學校校園、圖書館等??紤]到排他性的程度,公共品還可進一步細分:一是純公共品,即同時完全不具備排他性且一般無法或難以收費,如國防等;二是非純公共品,即同時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而可以收費,如電視等(高鴻業,2018)[28] p323-353。對后者而言,盡管這樣做有時成本較高,需提前建立全面的基礎設施、轉播設備和節目儲備等。
2.公共資源(位于第四象限◇)
被視為不可排他但具有競爭性的商品,已經是公共資源(Common Resource),一國或一區域的居民已經實現了共享。但是,這類商品在不同的國家、地區、城市之間往往極不均衡,往往成為沖突的根源,例如水源、石油、天然氣等。最終可能會通過戰爭或別的手段使其具有排他性,例如1990年爆發的海灣戰爭就是因伊拉克和科威特兩國的石油問題談判未果而起;要么就設法降低其競爭性從而可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共享,例如新能源的替代,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利用、頁巖氣革命和可燃冰的開采等。因此,這種商品的存在時間往往相對短暫,擁有者往往會全力開采和使用,覬覦者常常會努力攫取和占有。
(二)存在共享空間的商品
1.私人品(位于第一象限☆)
被視為某一商品同時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私人品(Private Good)的數量隨著人們對其消費的增加而減少,例如水果、香腸等食品,又如牙刷、衣服等快速消費品。私人品往往由市場提供,且往往由于衛生因素、私人因素、時間因素、空間因素、成本因素等不能共享。由于這種商品的需求種類較多、基礎數量較大、必須獨立使用、使用周期較短、更換頻率較高等,多種因素相互疊加后,這種商品在經濟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2.自然壟斷品(位于第二象限○)
被視為可排他但沒有競爭性的商品,自然壟斷品(Natural Monopoly Good)主要包括自來水、電力、燃氣(包括煤氣和天然氣)、電影院、電信產品、高速公路、鐵路與航空等。這種商品可排他,因此可以用來謀利,具有一定門檻;同時又沒有競爭性,所以使用的人可以很多,使用者越多收益率越大,因此具有規模經濟。這種商品的生產最終會形成自然壟斷,被形象地稱為“俱樂部商品”,也是共享產品最佳的錨定和歸宿。因此,圖二自然壟斷品所在的第二象限,我們添加了淺灰底色。當然,實踐中各類產品的特征并非一成不變,其他象限符合自然壟斷品特征的也可以實現向第二象限的轉換,這樣就可以聚集更多的、潛在的共享產品和共享服務,為實現共享經濟不斷儲備和蓄力。
四 共享經濟的內部經濟性
共性經濟的內部經濟性的仍然存疑,顯然其內部的定位、經營和管理存在一定差異,甚至出現了行業性的問題,否則不會出現2017年后部分共享經濟產品的“倒閉潮”。要討論共享經濟的內部經濟性,就必須分析涉及內部經濟問題的產權問題。產權是所有制關系中的法律表現形式,產權結構通過產權的界定加以劃分,不同的產權主體可能擁有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管理權(經營權、支配權、管領權、處置權)、收益權中的一項或多項,某個具體的產權權能可能分屬于不同的產權主體,形成權利與主體一一匹配的結構關系。權屬的不同,是權利安排的全面與細化,但也可能引發經營管理的隱患與危機??紤]到相關權利屬性的關聯性、相似性和延續性,我們選擇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和收益權四類主要權屬加以討論。
(一)所有權與使用權存在困擾
事實上,不僅是共享企業,與之類似的初創企業、創業團隊往往會出現所有權與使用權沖突的問題。由此,衍生出對公司治理的討論,并考慮在治理機制上不斷健全和完善。此外,從公司發展的時間視角,以管理團隊為代表的短期行為和與公司所有人為代表的長期行為也存在差異,從而在管理權和收益權上也可能存在沖突。
1.所有權
被視為產權的核心權利,也被視為產權結構中最為重要的權利,是指財產權的歸屬權。因此,也被稱為財產所有權,包括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處置的權利。所有權具有排他性和絕對性,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所有者能夠利用所有物實現其獨占利益,所有權的權能是對所有物利益的實現(劉圣中和湯齊山,2017)[12]。因此,所有權是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等后續權利屬性在內幾乎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
2.使用權
被視為不改變財產的本質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權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的意愿而轉移給他人。由于共享經濟企業多是初創企業,所有權一般在投資人、風險投資公司手中,使用權往往由共享產品的創始人、管理團隊等“代理人”掌控,并演化為管理權等權利。在包括共享企業在內的企業實踐中,“委托代理問題”一直是困擾所有者與管理者的難題之一,長期成為學界的關注和業界的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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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權與收益權存在抵觸
1.管理權
被視為所有者對其所有物經營方式的選擇,包括資產管理、資金使用、財務安排、人力配置等具有自主性的權利。管理權的前提是所有權,權利主體是財產所有者,直接的管理或受委托的管理權限皆源于對所有權的支配。管理權是產權結構中對財產的使用和處置,是實現收益權的必要環節和前提條件,良好的管理模式和先進的管理技術更有利于實現所有物的收益、幫助其價值提升和兌現。需要關注的是,由于管理團隊特別是初創團隊具有一定階段性或周期性,因此管理權一般連帶具有周期屬性,也容易出現管理層的“短視”問題。
2.收益權
被視為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之上產生的附加利益,是所有權在經濟上的根本實現形式。不僅包括所有物的自我價值即經濟利益實現,還體現為獲取物的使用價值即使用權的表現形式之一。收益權是在物的使用過程中實現的,是所有物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統一。產權最終能夠轉化為經濟利益,集中體現在收益權的有效實現。由于收益權與所有權的密切關系,所有者一般更看重共享產品的長期收益。因此,收益權一般更關注長期、綜合的收效。
五 共享經濟的本質特征
綜上所述,共享經濟存在如下本質特征。首先,從供需關系視角,共享經濟的本質目的是實現廣大消費者的供需自由互換;其次,從外部經濟性視角,共享經濟主要選擇可以轉化為自然壟斷品(俱樂部產品)等共享產品的私人品入手,也可以考慮個別能夠激發其非競爭性的公共品和公共資源的可排他性,盡管后兩者的發掘難度更大;最后,從內部經濟性視角,共享經濟企業需要考慮所有權與使用權的統一,還需要考慮管理權與收益權的協調。那么,共享經濟的產品選擇需要考慮哪些維度,哪類共享產品才是共享經濟夢寐以求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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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難以替代共享產品(可循環、低成本)
從產品的本源出發,產品研發設計者都希望自己的產品難以替代,所以替代性可以視為包括共享產品在內的所有產品考量的重要維度之一。而共享經濟項下共享產品區別于傳統產品的最大特征在于可實現共享,從這一特征著手,產品是否可循環使用成為共享產品必須考慮的因素。這樣,企業可以實現一次投入多次回收,客戶也可以多次使用和反復體驗。
1.期望共享產品(可循環、難替代)
被視為所有共享企業夢寐以求的、“明星型”共享產品。難替代的共享產品不僅包括產品本身,也包括了進入或研發的門檻。因此,無論國外的ZipCar、Airbnb,還是國內的滴滴打車、小豬短租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這一特征。例如,ZipCar和滴滴打車的平臺建設需要長期、大量的投入,本身具有較高的入門門檻;而Airbnb、小豬短租的產品本身,即出租的房屋本身就具有不可替代或難以替代性,特別是框定在一定時間、空間、需求的條件下。
2.高成本共享產品(不可循環、難替代)
被視為不可循環的共享產品,盡管它難以替代,但可能因為不能循環使用而給提供共享產品或服務的共享企業帶來困擾,加劇其成本負擔,最終容易淪為“雞肋型”產品。目前的共享產品基本都是可循環使用的,無論存續的共享企業還是已經倒閉的共享企業,都做出了“初始正確”的決定。值得關注的是,共享產品還需要考慮其所處的人文環境和國別差異,否則,本可以循環使用的共享產品就會因人為因素變成難以循環的共享產品,導致共享產品成本高企、制約共享企業發展。例如:在法的香港共享單車品牌Gobee投放4個月后宣布因偷盜和破壞導致車輛損壞過多,超過投放總量的60%,其中1000輛車被盜、6500輛次維修,被迫于2018年2月24日退出法國市場(參見荊文靜.《共享單車歐洲受挫:八成遭破壞被偷后走私,中國企業虧慘敗走法國》[N].鳳凰網,2018年3月11日。);又如,在澳共享單車OFO和摩拜按當地法律配備的專用自行車頭盔短時間內幾乎全部被盜,一些單車甚至被破壞后扔進河里。
(二)高競爭共享產品
1.高競爭共享產品(可循環、易替代)
被視為可循環、容易被替代的共享產品,絕大多數共享產品都在此列,具有較大的成長空
間。例如,2017年來,卡拉單車、悟空單車、3Vbike、町町單車、酷騎單車、小鳴單車、小藍單車、1號單車等相繼停擺,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產品可替代性較高、行業同質性競爭過于激烈,多數企業難以實現持續盈利更缺乏長期投入。畢竟,就共享產品的本質經濟學屬性自然壟斷品(俱樂部產品)而言,只有實現了規模經濟,才能實現更好的盈利;但在實現規模經濟之前,必須依靠對長期、持續的投入,才能達到對市場的支配(壟斷)地位。可以預言:未來的共享單車行業很大程度上呈現出一家獨大或者雙雄爭霸,至多三足鼎立,除非個別地域有政府干預保留特定的小微企業,豪強并舉、群雄逐鹿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往。
2.低價值共享產品(不可循環、易替代)
被視為不可循環、容易被替代的共享產品,既不被共享企業所選擇,也難以為消費者創造價值。所以,這類共享產品類似“瘦狗型”產品,成本較高、附加值較低,不為人們關注。例如,共享雨傘“共享e傘”有借無還,導致原本共享的產品變為不能共享,又因為雨傘只能在下雨時才能使用,使其應用的場景受限,且單個產品的成本較低易于替代,使得倒閉的結果幾乎成為必然。
六 主要結論與政策建議
如何走出共享不經濟的悖論?如前文所述,共享產品的發展主要有兩條路徑:一是使私人品可共享;二是使公共品可排他。與共享相對,競爭性決定了一種產品是否能被多個消費者共享;如果一種產品的使用有競爭性,則無法共享。排他性決定了一種產品能否由市場提供;如果一種商品具有排他性,其所有者就因其使用價值而收取使用費,反之作為私人的他就無法收費,也就沒有積極性去提供這種產品。如果所有人都沒有積極性去提供,這種產品就往往無法通過市場來提供;但如果這種商品不可或缺,那它就只能作為公共品由政府來提供。不難看出,共享企業的倒閉往往不是由于共享產品的外部不經濟導致的,而是其內部經濟性存在問題,容易陷入“不持續投入就失去市場”、“持續投入卻盈利不足”的悖論。究其原因,主要有兩種可能:一是由于產品選擇不夠恰當(如共享雨傘的產品定位存疑,易失去可循環的特征);二是由于行業競爭太過激烈(如共享單車的行業選擇存疑,易缺乏發展規律的前瞻)。
(一)建立類型分析框架
世間的產品服務難以計數,衣食住行娛隔行如隔山,究竟哪些產品適合共享?似乎是共享企業的創業者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除了前文提到的共享單車、共享住房、共享汽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之外,而后還出現過共享KTV(唱吧)、共享健身房、共享睡眠艙、共享休息室、共享酒店床位等等。產品設計林林總總,容易讓人眼花繚亂。我們強調的是,無論哪種產品、哪個行業,都需要建立類型學的分析框架,至少運用圖一找對共享產品的供需階段,運用圖二找清共享產品的所處定位,運用圖四找準共享產品的發展思路。畢竟,分析思路才是“本源”——萬物始終歸源;類型框架才是“宗道”——萬變不離其宗。
(二)協調權利屬性需求
在企業創立初期,由于所有權與使用權存在潛在困擾、管理權與收益權存在先天抵觸,因此共享企業尤其要考慮內部機制的設計,盡可能協調統一各類權利屬性,特別是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和收益權這四類權利的主體和目的。盡管投資人擁有所有權,但應與具有使用權特別是管理權的創業團隊、管理團隊“約法三章”,避免出現“代理人”的問題;同時,可以適度讓創始人和管理團隊入股,將可能存在的短期行為、短視行為從機制上延伸拉長,最終回歸企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契合企業的科學成長周期,才能更好的實現平臺共享、實時共享、處處共享和人人共享。
(三)避免行業惡性競爭
中國的國情使得中國的企業容易出現“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中國的國情也使得微觀企業需要考慮宏觀形勢,需要計劃與市場的相互兼顧。共享經濟由于前期缺乏行業管制,使得許多企業呈現“野蠻生長”,也使得一些原本已經相對飽和的產品仍然過度關注和投入,導致了一些產品產能和服務嚴重過剩,甚至引發一些社會問題,需要企業在產品選擇時考慮產品的接受度和行業的飽和度。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共享產品的經濟學定位于自然壟斷品(俱樂部產品),行業競爭太過激烈是其外在的表象或者是發展的必然。歸根到底,完全競爭、不完全競爭、寡頭競爭都是寡頭壟斷的必經階段,而后者才是其最佳盈利模式。參與者須遵循其發展的客觀規律,盡早預判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無底洞式的“燒錢”。
(四)規范行業管理指引
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和產品打著“共享”的旗號,魚龍混雜,其中也存在一些原本只與共享沾邊的產品,甚至本來不具備共享價值的產品假借“共享”之名,行壟斷之實。前文提到,從外部經濟性視角,共享經濟主要選擇可以轉化為自然壟斷品(俱樂部產品)等共享產品的私人品入手,也可以考慮個別能夠激發其非競爭性的公共品和公共資源的可排他性,但后兩者的發掘難度更大。筆者在此呼吁:由于共享經濟的最佳盈利模式是壟斷經營,需要相關部門規范共享行業指引,不能在共享產品領域拔苗助長、狐假虎威,也不能因為某種共享名義的產品來代替原有的公共產品和免費的公共服務,更不能因共享產品的可循環性而忽略了對消費者健康、安全、隱私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五)加強必要安全保障
今年,全國各地出現了多起滴滴司機施暴于乘客的案件,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并且,由此引發了對共享經濟正確與否的討論,其中的一種比較嚴苛的觀點認為:應該取締滴滴拼車、順風車等共享服務。筆者認為:滴滴司機的案件屬于個案,根本原因在于滴滴司機本身素質不高、車輛管理存在漏洞,且不要上綱上線到整個汽車共享經濟的行業。事實上,正規的出租車司機也有極個別負面的案例,這是各行各業的個別問題,需要認真糾正改進,但不必飲鴆止渴。筆者最后提出:共享經濟的底線是保障客戶的人身和信息安全,需要共享經濟的從業者、管理者、監管者、受益者一道努力,加強對客戶的安全保障,提供實時監控的支持平臺,配套及時的應急管理舉措,為共享經濟創造良好的輿論和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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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ing Economy is not Economical?
——Comment on the Model, Orientation, Internal and External Economics,
and Paradox of Its Failures
Cai Ningwei
Abstract: Since 2010, China's sharing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has made great strides in the fields of knowledge consumption, idle resource allocation, food, clothing, housing, and other production and life. It also proposes the necessity to theoretically study in the essential nature, development model,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rules of sharing economy.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modes of the sharing economy based on typological thinking and summarizes the essential features of the sharing economy.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sharing economy is mainly embodied in the external economy, which means the economy recyclability and sharability for users. However, the reproducibility and substitutability of the sharing economy are easily plunged into the paradox of “losing the market without continuous investment” and "continued investment but lack of profitability", which can easily lead to internal diseconomy. The paradox means the unsustainability of the development of sharing enterprises. The choice and development of sharing goods mainly rely on two paths: one is to weake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private goods, and the other is to increase the exclusivity of public goods. 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 nature of economics of sharing goods is essentially positioned on natural monopoly goods. Only by achieving economies of scale can we achieve better profitability. Therefore, monopoly management is the best profit model for sharing economy. It is worth noting that the sharing goods needs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cultural environment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countries where they are located, or the difference may lead to high cost of sharing goods and to restrict share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Keywords: Sharing Economy; Typology; Internal Economy; Natural Monopoly Good;
原載:《產經評論》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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