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銀行”)原董事長趙永軍被查近兩個月后,這家省級城商行迎來了新的董事長人選。
1月19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網站接連發布兩則人事任免通知。通知顯示,陜西省政府2021年1月10日研究,同意張全明不再擔任陜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陜西省聯社”)主任、副理事長職務,并同意張全明為長安銀行董事長人選,趙永軍不再擔任長安銀行董事長、董事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趙永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一個月后,陜西銀保監局等監管部門對長安銀行及其旗下6家分支機構開出9張罰單,暴露出該行在關聯授信、信托投資、貸款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新董事長人選曾任安康市副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擬任長安銀行董事長的張全明是一名“60后”,出生于1967年4月,河南鎮平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從工作履歷看,參加工作后,張全明便進入陜西當地金融機構,曾在工商銀行西安分行高陵縣支行、西安城市信用聯社、西安城市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任職。1998年9月至2008年12月,其先后出任西安城市合作銀行建設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西安市商業銀行未來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票據中心總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西安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08年底,40歲出頭的張全明到地方政府從政,于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安康市政府市長助理,并在2010年3月當選為安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5年2月,張全明重回金融系統,任陜西省聯社主任、副理事長。
公開資料顯示,張全明即將赴任的長安銀行是由陜西境內寶雞市商業銀行、咸陽市商業銀行、渭南城市信用社、漢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合并方式成立的省級法人商業銀行,2009年7月31日開業,總行位于陜西省西安市。
在長安銀行的主要股東中,多為陜西當地大型國有企業。截至2019年末,長安銀行股本總額為56.41億元,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有該行20%股權,并列該行第一大股東。
長安銀行在2021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中披露,2020年1~9月,該行完成營業收入51.35億元,實現凈利潤12.05億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其資產總額為2954.4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629.73億元,各項存款2412.86億元。
長安銀行前任董事長被查
陜西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任免通知在宣告張全明成為長安銀行董事長人選的同時,也明確了此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的趙永軍不再擔任長安銀行董事長、董事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趙永軍也有在陜西省聯社工作過的背景,在該社主要領導崗位上曾任職近十年,先后擔任黨委副書記、主任、副理事長、黨委書記、理事長等職,其間還在陜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職黨委書記、董事長數年。
2018年12月,趙永軍調任長安銀行董事長;2019年3月18日,其任職長安銀行董事長的資格得到陜西銀保監局核準。
但此后不到兩年時間,這位董事長就火速“落馬”。2020年11月24日,陜西紀檢監察網公告,趙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記者注意到,趙永軍被查一個月后,陜西銀保監局等監管部門對長安銀行開出9張罰單,披露了該行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
本月上旬,銀保監會網站披露,陜西銀保監局在2020年12月底對長安銀行及其旗下6家分支機構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金額合計達到264萬元。
其中,長安銀行涉及理財業務關聯授信管理不到位、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控制不到位、信托投資業務“三查”嚴重不審慎等違法違規事實,總計被罰88萬元;其6家分支機構則存在授信審查審批不審慎、貸款資金被借款人挪用購買理財、發放虛假商用房按揭貸款形成大額不良且未向監管部門報告、貸款資金回流挪用于歸還他行貸款、瞞報案件信息等違法違規事實,合計被處罰金176萬元。
不容忽視的是,受經濟及疫情影響,疊加內控問題,長安銀行貸款質量面臨著一定壓力。數據顯示,2017年~2019年各報告期末,長安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96%、1.78%、1.77%,呈現逐漸下降的趨勢。但進入2020年后,該不良貸款率上行,三季度末已升至1.96%,較2020年初升高了0.19個百分點。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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