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正給大數據征信戴上緊箍咒。
近日,央行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范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其中提到,利用個人信用信息對個人作出的畫像、評價等業務被納入征信業務范疇;并要求,企業不得以欺騙、脅迫、誘導的方式和向被采集的個人或企業收費的方式,從非法渠道采集或以其他侵害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的方式采集信用信息。
在業內看來,這意味著涉及到大數據征信業務的機構需要持牌經營。
“打著大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號,未經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月25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長田地強調。
在《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把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服務,用于判斷個人和企業信用狀況的各類信息均認定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信息對個人和企業作出畫像、評價等活動均認定為征信業務,從用途上明確了信用信息和征信業務的范圍和邊界;國務院出臺的《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七條中明確規定,未經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個人征信業務。
“因此,個人征信業務需要持牌經營,并納入征信監管?!碧锏胤Q。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應用數字化手段探索征信服務新模式,在進一步拓寬征信業務范圍、提供多樣化服務的同時,非法從事征信業務、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等問題也越發突出。
田地表示,《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出臺后,人民銀行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非法從事征信業務的行為,規范征信市場發展,使征信業步入有規可循、公平競爭、高質量發展的正軌。該辦法同時規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從事征信業務也參照本辦法執行。對于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或者查詢信用信息,也參照本辦法執行。
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是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目前,二代征信系統已于2020年正式上線運行,可以全面掌握借款人在金融機構的總負債情況。
“隨著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金融科技不斷發展,會進一步完善二代征信系統功能,在豐富信息內容、便利信息報送、優化展示形式、提升服務效率等方面不斷改進,使之更安全、便捷、高效?!蓖?,央行征信中心主任張子紅表示。
據其介紹,截至2020年12月底,征信系統共收錄超過11億自然人,6092萬戶企業及其他組織。個人征信和企業征信業務分別接入放貸機構3904家和3712家。2020年全年,個人征信和企業征信業務日均查詢分別達866萬次、19萬次,單日最高查詢量分別達1445萬次、117次萬次。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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