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微信公眾號 金融科技·微洞察 (ID:weinsights)作者:金琪然
據韓國金融清算所統計,截至2021年5月,韓國加入開放銀行的用戶總數達到8,024萬、賬戶數14,663萬,去重后,約占韓國經濟活動人口70%以上的人已在使用開放銀行服務。且韓國開放銀行的開放內容已包括銀行賬戶余額、轉賬交易明細、交易對手方實名信息等。對比其他國家的開放銀行發展進程來看(如英國,開放銀行用戶達到300萬,滲透率約4.5%),韓國的滲透率及開放的深入程度已經實現彎道超車。
“開放銀行”作為一種平臺化、生態化的商業模式,旨在鼓勵銀行與其生態伙伴深度合作,為商業生態系統中的企業或客戶提供服務。從全球各國的開放銀行發展路徑來看,大致可分為自上而下的監管驅動型和自下而上的市場驅動型兩類。由監管驅動的國家或地區包括英國、歐盟、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以及韓國等,其中,啟動最早的是英國,為了倒逼銀行業創新,英國在2015年就牽頭成立了開放銀行工作組,隨后還制定了《開放銀行標準框架》等制度,并持續推動開放銀行的應用落地。而中國、美國的銀行機構則是積極主動地擁抱開放銀行,逐漸探索出了一條自下而上的市場驅動路徑。
本文將重點聚焦和分析韓國的開放銀行實踐,雖然韓國的開放銀行制度建設遠遠晚于英國和歐盟,直至2019年12月才正式啟動,但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里,韓國就完成了對英國的快速超越,究竟是如何實現了這么大的成就?或許其中將有較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1. 韓國開放銀行的推進過程
1)開放平臺試點階段(2016年8月~2019年1月)
這個階段屬于開放銀行的前身,但是由于只有小范圍的機構參與其中(信息使用機構僅限于小型金融科技公司,信息提供機構將數字銀行排除在外),且轉賬手續費高(400~500韓元/次,約2~3元人民幣/次)等原因,最終沒能大范圍內進行推廣應用。
2)開放銀行籌備階段(2019年2月~2019年10月)
2019年2月,韓國金融委員會發表《金融清算基建革新方案》,這代表著韓國開放銀行從開放平臺進入到了下一個階段,即進入開放銀行籌備階段?!督鹑谇逅慊ǜ镄路桨浮穼﹂_放銀行參與機構的范圍、手續費、系統的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方向。如下表格:
3)試運行(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17日)及全面運行(2019年12月18日~)階段
經8個月左右的籌備,2019年10月30日,韓國首先在銀行業開始試運行開放銀行服務。在籌備階段,金融清算所一方面增設系統、提高系統性能、確保系統穩定性的同時,準備開放銀行簽約所需條約及協議,為后期全面運行做好準備。
經過2個半月的試運行之后,2019年12月18日,韓國金融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簡稱FSC)與韓國金融電訊與清算所(Korea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Clearings Institute)聯合舉辦活動,宣告韓國開放銀行系統正式啟動。
2. 韓國開放銀行的運作模式
1)韓國開放銀行的結構:無需與每家銀行逐個簽署協議的公共平臺
韓國的開放銀行由用戶,信息使用機構(銀行、金融科技公司等),開放銀行運營機構(金融清算所),信息提供機構(銀行)組成。而且韓國開放銀行屬于公共平臺,即信息使用機構(銀行、金融科技公司等)只需與金融清算所簽署協議即可,無需與每家信息提供機構(銀行)單獨簽署協議。
信息提供機構 (銀行)對信息使用機構(銀行、金融科技公司)邀請的信息查詢、轉賬等業務進行處理后,通過開放銀行系統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信息使用機構(銀行、金融科技公司)。
運營機構(金融清算所)負責運營開放銀行業務系統,向信息的使用和提供機構傳達指令、反饋業務處理結果的同時,負責確認參與開放銀行的金融科技企業的安全性并處理信息使用機構的登記、手續費清算等開放銀行運營相關業務。
信息使用機構(銀行、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清算所簽署開放銀行協議,向用戶提供余額查詢、轉賬等金融服務(參照下圖)。
2)參與機構的特點:允許大型金融科技企業的參與
在韓國開放銀行服務中,銀行作為信息提供機構,并不只承擔單向提供信息的義務,而是同作為信息使用機構起主導的作用。且韓國開放銀行服務允許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參與,這一舉措可以提高開放銀行泛用性的同時,也可以提高韓國支付清算產業活力。
3)韓國開放銀行服務:提供查詢及轉賬等核心金融服務
韓國開放銀行服務大體分為兩種,查詢和轉賬。查詢服務包含余額查詢、交易明細查詢、實名查詢、轉賬人員信息查詢等服務,轉賬包含轉入和轉出。與其他國家多以查詢為主的開放銀行服務相比,韓國的開放銀行不僅擁有查詢功能,更包含了轉出和轉入功能。
余額查詢流程圖:
余額查詢系統處理流程圖:
轉出流程圖:
轉出系統處理流程圖:
4)手續費:降低至原來的1/10左右
大幅度降低了原來開放平臺時期的金融科技企業的手續費,降低至原有的1/10左右(月轉賬交易金額少于100億韓元,約6千萬人民幣,且月查詢次數低于10萬次的中小型機構可降低至原來的1/20左右),大大降低了金融科技企業的使用成本。
5)機構申請流程:通過資質及安全性審核后, 方可參與
信息使用機構需向金融清算所提交申請,經審核后獲得許可才能開始使用開放銀行服務,流程大致可分為六個部分,即申請、審核及許可、服務開發與測試、確認安全性、簽約及開始使用。具體內容如下:
(1)申請:希望參與的信息使用機構向金融清算所提交申請
(2)審核及許可:金融清算所審核信息使用機構的資質、業務形態、法律資格等,審核結束后發放許可
(3)服務開發及測試:信息使用機構需自行進行服務開發及測試;金融清算所對該服務進行最終測試
(4)確認信息使用機構的安全性及安全漏洞:由安全性審核機構(如金融保安院 Financial Security Institute,簡稱FSI等)對信息使用機構的整體運營環境的安全管理體系及APP漏洞等進行審核確認
(5)簽約:金融清算所最終確認信息使用機構的申請資料,確定主要交易銀行的手續費后與該機構簽訂使用協議
(6)開始使用
6)用戶保護:信息使用機構須加入保證保險,確立用戶損失補償體系
為最大范圍內降低金融事故發生時用戶損失,信息使用機構必須加入保證保險(根據機構的財務及風險情況,可在日轉出限額的200%左右進行調整,最低100%,最高300%)。同時,金融清算所設置了每日轉出金額上限,1,000萬韓元(約6萬人民幣)(后期可根據運營情況進行調整),例如用戶在A銀行App轉出1,000萬韓元,當日不可在B銀行App上使用轉出服務。
綜上所述,韓國開放銀行服務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特色:1)屬于公共平臺,無需與銀行逐個簽署協議;2)包含轉賬功能的執行性API;3)參與銀行不僅僅是信息提供方,更是開放銀行的主導方;4)18家銀行全部參與其中;5)通過保險化解用戶的擔憂。
3. 韓國開放銀行現狀
根據金融清算所統計截至2021年5月24日,加入開放銀行的用戶有8,024萬,賬戶數14,663萬,API使用次數48.1億次,日平均使用次數為1,660萬次(包含重復);去掉重復,約韓國國內經濟活動人口(滿15歲以上,有意愿并有能力為獲取財物提供勞動力的人口,現役軍人等除外)的70%以上利用開放銀行服務(截至2021年5月,韓國總人口為5,182萬人,經濟活動人口為2,869萬人)。
截至2021年4月,韓國的開放銀行除18家銀行以外,還包含62家金融科技公司、5家相互金融機構(通過農協/畜協/水協等組合,以限定的方式提供存/貸款業務的機構)、14家證券公司、73家儲蓄銀行及郵政等機構已參與其中,且從2021年5月31日,信用卡公司也已開始參與。
而銀行和金融機構使用開放銀行API上存在差異。截至2020年8月,銀行業的84.5%是用于查詢余額,而金融科技公司82.5%是用于轉出業務。由此可以推斷,銀行大多將開放銀行用于鏈接與其他銀行的賬戶,提供余額查詢及轉賬等金融服務,而金融科技公司多用于便捷支付或匯款等服務。
網上也存在不少韓國用戶利用開放銀行同時查詢多個賬戶余額的體驗后記,并肯定了開放銀行在賬戶及資產管理方面提供的便利。但也有部分聲音表示,開放銀行開放的“不夠徹底”。比如,為防止用戶流失,某些機構雖然提供轉賬服務,但僅限于從其他銀行轉入,而不能轉出。
事實上隨著開放銀行在韓國迅速地站穩腳跟,也預示著韓國銀行業的競爭會更加劇烈。因為用戶可以在一家銀行App利用多家銀行的金融服務,用戶無需下載/打開其他銀行的App,開放銀行服務防止了用戶的流失;同理,也存在用戶可能會被其他銀行“圈走”的可能。對于銀行來講,開放銀行既是危機也是機會。
因此韓國的銀行開展開放銀行差異化服務。KB國民銀行提供開放銀行余額不足時,可以快速從其他銀行“充值”功能;新韓銀行提供無卡ATM機取款服務;友利銀行提供可以在App主頁面確認所有銀行賬戶功能;NH農協銀行提供將金融資產根據年齡、地區進行比較的“我的金融生活對比“服務。除此之外,各家銀行還為登錄開放銀行服務的用戶提供利率優惠、禮品贈送等營銷活動。
而且2020年1月,韓國國會通過了修訂后的《信用信息法》于2020年8月生效,該修訂案不僅將個人信息劃分為個人信息、化名、匿名,還細化了個人信息保護范圍,允許企業使用無法特定本人的匿名和化名數據。同時,導入My Data制度,通過該制度可將金融交易信息、國稅、地稅、四險、通訊費交付等信息交給得到政府許可的機構。如果將My Data和開放銀行相結合,用戶不僅可以方便的獲取個人信用及資產狀態相關報告,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企業也能為用戶提供更為精準的金融產品??上攵?,后期My Data制度普遍得到應用后,用戶便利性得到提高的同時,會進一步加劇激烈地競爭局面。
4. 展望與思考
目前韓國參與開放銀行的金融科技企業僅是信息的使用方而非提供方,但下一步預計金融委員會將把開放作為強制性的義務,要求金融科技企業也提供他們自身擁有的信息。
預計2021年7月末,金融科技企業將開始提供近似銀行賬戶查詢可確認到的信息,如電子預付卡的余額、交易明細、鏈接賬戶等;同樣,銀行也將擴大開放程度,如開放目前僅供金融機構使用的賬戶信息以API的形式提供給金融科技企業等。
與此同時,韓國金融委員會表示今后將持續推進《開放銀行高度化方案(2020.10.21)》,并探討開放金融(Open Finance)方案,即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企業除了開放銀行以外,還將個性化產品推薦、資產管理、產品購買/變更等擴展功能以標準化方式相互開放的服務。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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