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四部門聯合印發《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相關情況。
會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楊青表示,對電信網絡詐騙相關單位、個人實施金融相關懲戒是聯合懲戒的重要措施之一?!稇徒滢k法》規定,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對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實施以下措施:
一是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
二是限制被懲戒對象名下支付賬戶業務;
三是暫停為被懲戒對象新開立支付賬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
此外,有關被懲戒對象信息將被移送到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與此同時,為充分體現懲戒的適度性,《《懲戒辦法》在對被懲戒對象實施懲戒的同時,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在懲戒期間允許被懲戒對象既有的代扣代繳稅款、社保、水電煤氣費等基本生活支出正常辦理允許為被懲戒對象新開立有限功能的銀行賬戶,避免懲戒措施對當事人過度影響,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基本權益。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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