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1月26日消息,為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日前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制定《辦法》有利于順應金融行業發展,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近年來,隨著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范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制定《辦法》有利于踐行“風險為本”反洗錢理念,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平。當前,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未充分體現“風險為本”理念,需要進一步強調基于風險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體系從事洗錢等犯罪活動的基礎上,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制定《辦法》有利于接軌反洗錢國際標準。反洗錢國際評估認為我國需要進一步明確對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的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
《辦法》突出強調“風險為本”的基本原則,明確客戶盡職調查一般性要求,和特殊情形下盡職調查要求;完善并擴大適用范圍,增加非銀行支付機構、理財公司以及各類新增的金融機構。
《辦法》要求義務機構建立清晰的客戶接納政策;完善并強調持續盡職調查規定,將客戶全生命周期管理融入持續盡職調查的要求中;增加關于強化盡職調查和簡化盡職調查的要求,明確適用情形以及相應的措施;根據各金融行業的業務發展和風險狀況,完善銀行、證券、保險、非銀行支付、信托、資產管理等行業的客戶盡職調查要求。
此外,為依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近日,央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印發《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要求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宣傳培訓,從修訂反洗錢法和辦理洗錢刑事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落實“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加強情報線索研判和案件會商、強化洗錢類型分析和反洗錢調查協查、增強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實工作責任,結合各地實際和部門職能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依法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行為,尤其要加大力度懲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犯罪,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構建完善國家洗錢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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