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監管發布《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11月18日,《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辦法暫行辦法》正式印發實施。與征求意見稿相比,發布執行稿僅在公平銷售、費率空間及養老理財產品具體管理等方面進行個別修訂。
在辦法發布的答記者問中,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再次明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賬戶性質是為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特殊需要的特殊專用賬戶,參照個人人民幣結算賬戶項下Ⅱ類戶管理,并就與Ⅱ類戶區別事項進行例外規定。達到國家規定的領取條件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這個特殊專用賬戶,對銀行而言意義重大:
1.與養老金賬戶唯一綁定并具備特定且重要的業務內涵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登記和管理個人身份信息,并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關聯,記錄個人養老金繳費、投資、領取、抵扣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等信息,是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作為特殊專用資金賬戶,與個人養老金賬戶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繳費額度登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個人養老金支付、個人所得稅稅款支付、資金與相關權益信息查詢等服務。個人養老資金賬戶參照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項下Ⅱ類戶進行管理?!渡虡I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個人養老資金賬戶具有唯一性,參加人只能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確定一個資金賬戶,商業銀行只能為同一參加人開立一個資金賬戶。
事實上,任何個人銀行賬戶開立都需基于對開戶人身份核實形成一一對應關系,個人養老金賬戶同樣是基于個人身份證件的延伸應用,但與僅基于身份證件信息開戶相比,不僅賬戶驗證更加充分,更具養老這一特定且重要的業務內涵。
2.個人養老資金賬戶是構建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基礎設施”
從個人養老賬戶開立渠道來看,《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可“通過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其他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渠道,協助參加人在信息平臺在線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可以選擇一家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即:商業銀行是個人養老金融系統內唯一的個人養老賬戶開立渠道。因此,固老拉新不僅是商業銀行參與養老市場并藉此爭奪客戶、吸引其主要業務和資金固化或遷移到本行的角力焦點,對于保險類、理財類、公募基金類等各類市場主體也類似,同類機構鞏固自有客戶、搶拉同類機構客戶和業務過程中,引導客戶開通所合作商業銀行的養老資金賬戶,促成其進一步購買自營養老產品,也是固老拉新最順暢集約的業務組合。
3.個人養老資金賬戶服務是商業銀行全面觸客構建養老基礎服務體系和客戶關系的良機
從養老資金賬戶開立關系上看,《辦法》明確:資金賬戶可以由參加人在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開立或指定,也可以由參加人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在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指定,但不得由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直接在商業銀行開立(第十八條),參加人向商業銀行申請開立資金賬戶,可以由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辦理,也可以委托在職單位批量辦理(第二十條)。即:商業銀行將有機會直接服務參加人本人、參加人授權的代理人或參加人在職單位,其中蘊藏著深化客群識別、細化客戶標簽、完善客戶畫像、識別關聯客戶關系、挖掘關聯企業和公私聯動經營潛力、深化塑造養老基礎服務、產品和經營體系等豐富拓展空間。
4.商業銀行通過個人養老資金賬戶連接金融體系發揮個人養老關鍵基礎作用
商業銀行以提供養老金賬戶和養老資金賬戶開立服務為始,在養老資金賬戶開立后,繼續為參加人提供注銷、變更、繳費、匯劃、領取、信息查詢及變更等賬戶類服務,和養老儲蓄、代銷養老產品(養老金保險、養老金理財、養老金公募基金產品等)以及個人養老金咨詢等個人養老金服務,并為不存在關聯關系的理財公司提供托管服務。這就意味著,商業銀行自身要積極獲取個人養老儲蓄資格盡早提供養老儲蓄服務,同時要形成承載對接保險、理財、公募基金等公司,代銷其養老類產品的基礎能力,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形成深化服務、合規銷售、穩健經營的體系化平臺能力,在助力提升個人養老參加人自身對養老政策、養老產品專業認識的同時,發揮銀行專業所長,提供更具針對性的養老咨詢服務,站穩金融服務專業性和人民性立場,推動構建現代化銀行經營發展體系。
5.個人養老資金賬戶或將助力商業銀行探索實現全線上開戶突破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印發《辦法》答記者問中明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賬戶性質為特殊專用賬戶,參照個人人民幣結算賬戶項下Ⅱ類戶管理,與Ⅱ類戶的區別事項執行例外規定,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領取條件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掇k法》中明確,商業銀行可以基于相關有效的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或其他安全有效的技術,作為身份核驗的輔助手段,為參加人提供在線資金賬戶開立服務(第二十四條),以及資金賬戶不受參加人持有的Ⅱ類戶數量限制,參加人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做必要賬戶變更,以及資金領取時,均不受Ⅱ類戶相應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或/和轉出限制(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七條)。第六十條進一步明確“資金賬戶與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項下Ⅱ類戶有關管理要求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由于養老金資金賬戶支持在線開戶且具唯一性特點,以及作為特殊專用賬戶封閉運行特性,商業銀行具有基于對參加人長期持續的服務觀察和依法合規前提的數據采集及行為分析積累,實現依托資金賬戶進一步開立一類戶的探索空間,乃至基于資金賬戶與參加人一對一強綁定關系,以個人資金賬戶為本,逐步徹底清理多頭開戶、信息不完整、不動、久懸等冗余賬戶,夯實防控風險的賬戶基礎,同時釋放為此付出的巨大賬戶管理成本,推動實現賬戶和賬戶管理這一“基礎設施”的數字化升級升維。
此外,對于業態豐富的集團公司而言,依托銀行板塊個人養老資金賬戶,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提供跨司業務和服務,還將為在集團體系內,形成成員單位服務經營合力,統一客戶識別、數據存儲規范、數據安全規范等提供了新的可能,也將有助于推動跨成員單位的服務流程打通和理順、標準化跨司服務體驗、整合營銷協同等。簡言之,具有進一步謀求協同深化的戰略意義。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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